血液是延续生命的不竭动力,是临床救治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目前,血液尚无法人工合成,临床用血全部来自于公众自愿无偿捐献。州中心血站将到江北街道开展无偿献血活动。 时间:4月23日 08:30-12:00 地点:江北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13988178512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要求,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发出倡议,诚邀社会各届爱心人士,在身体健康允许情况下,积极参加献血活动。您捐献的每一滴血液,都将为亟待救治的患者重燃生命希望,为千千万万个家庭送去团圆的希望。科学献血,无损健康。捐献可以再生的血液,挽救不可重来的生命。让我们为爱挽袖、捐献血液,用拳拳爱心点亮生命之光,以实际行动践行人道主义精神,共同谱写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华彩篇章!
一、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体重:男≧50kg;女≧45kg
二、献血间隔期
1.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2.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至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
3.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 4.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三、献血前注意事项
1.了解献血知识,消除恐惧心理。
2.睡眠充足,不宜熬夜,不宜饮酒。
3.不吃油腻食物,以低脂肪饮食为宜。
4.不能空腹献血,适当补充水分。
5.心情保持轻松愉快。
6.携带身份证献血。
四、献血前须知
1.女性应避免在月经期间以及前后三天献血。
2.接种宫颈癌疫苗、乙肝疫苗需满24小时。
3.慢性病患者不能献血,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
4.患有血液传染病者不能献血,如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
五、献血后注意事项
1.止血绷带需包扎20分钟,创口贴最少粘贴4小时。
2.献血结束后请在采血地点休息10分钟后离开。
3.献血当天保持穿刺处清洁干燥,献血后三天内不游泳。
4.适当补充一些营养,多喝水,切勿暴饮暴食及饮酒。
5.献血当天,保证睡眠,避免熬夜。
6.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的运动、献血的手臂不提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