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救助工作流程及标准(一)
——助医类救助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一、助医类(罕见病、大病救助)
1.申请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基层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估,初审申请材料。
2.材料审定
项目组审核或者授权基层红十字会审核材料,拟定资助金额。
依据项目金额和项目要求启动决策程序。
3.公开募捐或决定资助
根据审核的材料进行公开募捐,并依据最终捐款确定执行对象和标准。
如为现有资金,进行材料评审,确定最优资助对象和标准。评审结果报请捐赠人确认或进行公示。
4. 资助标准:
救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受益人或其监护人银行账户。
(1)救助均以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为核定参考,分为两类情形:一是常规一次性救助,对长期患病、多次住院造成因病致贫的对象,不受单次住院费用条件限制即可实施救助,救助额度1000-4000元,最高不超过4000元,由经办机构结合临时救助资金池存量、申请人家庭实际困难综合研判确定;二是按自付费用救助,同一救助对象年度申请不超过 3 次,年度救助累计最高20000元,须提交大病救助申请表、病情证明、住院(门诊)票据、医疗结算单或发票等佐证材料开展审核。
(2)捐赠方定向救助:在捐赠方与救助对象不存在利益关联的前提下,可按照捐赠意愿开展定向救助。参照工作惯例,同一对象年度救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000元。申请材料:大病救助申请表,附病情证明、住院(门诊)票据、医疗结算单或发票等佐证材料。
作者:
编辑: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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