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十字会(简称:红河州红十字会)是依法建立的中国红十字会地方分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红河州红十字会成立于1989年9月,2005年独立建制,为正县级参公管理群团组织。参公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后,红河州红十字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部、赈济救护部3个部室,下设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备灾救灾中心(应急救护培训中心)。
红河州红十字会坚持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多年来,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云南省红十字会的指导帮助和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红河州红十字会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广泛争取境内外援助、参与贫困人群救助、开展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等工作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成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