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红十字会在慈善工作中的作用,红河县红十字会积极向县民政局及相关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申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近日,红河县民政局向红河县红十字会颁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同时经红河县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红河县红十字会获得红河县2021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按照规定的区域和方式开展募捐活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获得,意味着企业或个人向本会进行捐赠后将可凭借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捐赠收据”在缴纳所得税前进行税前抵扣。
本次申请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和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对县红十字会来说,是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慈善募捐和救助行为,也为红河县慈善领域的良性发展和慈善资源的合理配置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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