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曲靖市红十字会结合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人道领导助手作用,推动红十字精神传播、“三救”“三献”核心业务覆盖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体,全面参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站位思想上紧起来。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动员会后,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4月26日召开动员会,及时传达全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对创建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会后研究制定了《曲靖市红十字会关于参与曲靖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活动。同时,把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8月4日制定《曲靖市红十字会推动理想信念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把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干部职工常态化教育培训内容,提升市红十字会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知识的知晓率。
2021年1月5日,深入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法弯村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
二是融入工作措施上实起来。充分发挥市红十字会培训中心在推动救护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师资培训、复训,积极推动应急救护培训向少数民族地区及群众覆盖,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普及应急避险常识和提升自救互救能力。积极开展人道救助,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和困难、弱势少数民族群体的救助力度。1月15日,曲靖市红十字会走进罗平县旧屋基彝族乡法湾村,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活动中为易受损少数民族群众发放乔治白衬衫5000件、西服套装270件,爱心企业捐赠床上六件套、冬之花帽子、浅秋毛衣各270件,累计价值98.3万元,把爱播洒在彝族之乡的土地上,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同时,深入推动市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等宣传动员、知识普及等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和群众,培育社会新风尚,弘扬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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