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红十字会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牵引,加强与院校密切协作,结合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推动“法律进校园”工作,通过“技能+法治”双赋能,实现法治宣传教育与普及应急救护知识有机融合,有效提高了学生面对突发灾害和意外伤害时的应急处置能力,助力平安校园建设。
坚持把应急救护知识宣讲注入法治内涵。紧贴校园生活实际,精心筹备授课内容,结合讲解红十字运动、救护概论、心肺复苏及AED使用、气道异物梗塞和防灾减灾避险逃生等应急救护知识,强调公民在突发事件中实施救助的法定责任与义务,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的立法精神,加强对民法典“好人条款”的解读,消除青少年学生对“急救反被追责”的顾虑,鼓励在紧急时刻敢于施救。
坚持把应急救护实操演示融入法律条文。紧贴校园常见突发场景,以最直观的方式讲解心肺复苏、气道异物梗阻急救要点及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操作步骤与安全注意事项,模拟现场应急救护步骤方法,同时,结合演示AED等急救设备操作使用技能,强调规范使用急救设备的法律意义,普及突发事件中的法律责任与权利,将法律条文转化为情景模拟,使学生们既学会了急救技能,又理解了法律边界。
“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云南省红十字会开展“法律进校园”工作,不仅让青少年掌握急救本领,更树立法治思维,理解急救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责任的辩证关系,夯实筑牢了学校青少年安全成长的法治防线。今年以来,先后在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市第三中学、长春小学等40余所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培训,培训了54期37814青少年学生,强化了青少年学生应急救护意识、知识和技能,并深化法治观念、明晰急救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