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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作者:  编辑:管理员  日期:2019-08-19  点击率:570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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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关键字:



云南省红十字会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省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云南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省红十字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积极动员人道资源,广泛汇聚人道力量,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心工作,攻坚克难,奋力拼搏,以“三救”“三献”为重点的人道救助和人道服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云南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肃认真,推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向深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聚焦脱贫,推动“三救”工作创造新业绩。把救灾、救助、救护“三救”工作的重点聚焦到了全面脱贫全面小康上,汇集更多的人道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一是救灾工作。提高省红十字会防灾减灾信息化程度,健全完善红十字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省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建设。积极参与“1.05”临沧永德地震、“8.13”玉溪通海地震、8月份文山洪涝泥石流灾害、“9.08”普洱墨江地震、金沙江“11.03”白格堰塞湖洪涝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全年共启动灾害响应5次,分配物资13批次。二是救助工作。筹集5450.42万元的款物在全省范围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救助贫弱人群近78124万户;积极拓展救助渠道,全面助力健康脱贫攻坚工作,组织筛查先心病患儿6454人,救助白血病、先心病和眼疾贫困患者1482人,发放大病救助资金911.53万元;实施“博爱家园”项目共112个,投入资金4480万元,促进了贫困群众产业发展;支持鲁甸县30个村博爱卫生室设备配置资金150万元、 1393个建档立卡高中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351.6万元,助推建档立卡户对医疗卫生需求和因学致贫问题的解决。三是救护工作。在贫困乡村开展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培训、灾害逃生避险知识和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普及,,全年培训救护员21.5万名,培训救护师资340名。积极推广“应急救护站”的设置,2018年共投放56台。

(三)攻坚克难,推动“三献”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配合卫健康部门和血液采供机构广泛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发动,动员更多的志愿者加入无偿献血队伍。二是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动员、知识普及、典型宣传、捐献回访等工作,巩固和稳定捐献者队伍,提高数据质量和有效库容使用率。2018年完成5000人份资料入库,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23例。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组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报名、捐献见证、纪念缅怀和人道救助等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2018年实现人体器官捐献60例,捐献大器官194 个,眼角膜101枚。

(四)拓展领域,推动“三特色”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开展艾滋病预防与关怀工作。帮助艾滋病感染者开展生产自救,关怀和帮助因艾滋病致孤儿童健康成长。二是实施肢残患者假肢安装与康复项目。年内为799多名患者免费提供了假肢安装与康复服务,累计为9990多名肢残患者提供了假肢安装、维修和康复理疗服务。持续对安装了假肢的人员中有脱贫愿望和潜力的特困家庭,采取支持生计金的方式,重点扶持发展种植、养殖等增收致富产业,帮助他们解决脱贫致富。三是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骨干护理员300名;与昆明市青裕社区、永兴社区、锦兴苑社区合作,打造社区养老示范点;积极推动养老志愿服务工作,全省红十字会系统成立了50支养老志愿服务队,助力政府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工作。

(五)凝聚合力,推动“三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着力推动宣传筹资工作。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和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宣传;通过改造升级网站打造集红十字文化传播、募捐筹资、志愿服务、网上党建等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业务平台,推进网上红十字会建设。加大募捐筹资力度,推动“博爱捐助港”品牌建设,组织实施“魔豆妈妈”创业扶贫大赛,用真招实招撬动精准脱贫,为脱贫攻坚加油助力。组织68个单位参加“99公益日”众筹,79602人参与捐款,共募集资金263万元。二是着力推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和周边国家红十字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做好民心相通工作。2018年接待了尼泊尔、越南、香港、澳门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红十字组织11批(次)83人(次)的访问、考察和项目指导、调研评估;实施了对缅甸援助红十字社区恢复力建设暨“博爱家园”项目。签署了云南省红十字会与老街省红十字会合作交流会谈纪要,就自然灾害救援、社会群体健康、疾病防控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开展合作交流。年内办理7批(次)41人(次)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代表团或独立组团出国(境)交流访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5个,分别是:省红十字会(机关)、省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云南省分库、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培训中心、省红十字老年公寓。

此次公开的部门决算信息不包含接受的社会捐赠收支数据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省红十字会(机关)2018年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编制3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78人(含参公管理编制4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总收入2593.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81.13万元,占总收入的87.95%;事业收入142.94万元,占总收入的5.51%;无经营收入;其他收入169.68万元,占总收入的6.5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0.90万元,上升8.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事业收入减少45.58万元,减少24.18%,主要原因是红十字老年公寓设施设备陈旧,局部维修,经营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减少52.15万元,减少23.51%主要原因一是省红十字会机关原对缅援助收入不再通过省商务厅下拨,改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二是省红十字会直属单位备灾救灾中心收到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仓储费补助等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总支出256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15万元,占总支出的62.34%;项目支出965.59万元,占总支出的37.66%;无经营支出。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294.44万元,上升22.5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及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8.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9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职工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及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调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7.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20.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965.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道服务和人道救助、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和组织建设、募捐和志愿服务、应急救护培训及推广、助老服务及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红十字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7.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10%。与上年对比增加127.46万元,上升6.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91.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9%。主要用于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以及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等。

具体款、项级科目分别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42.86万元,主要用于会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支出(单位负担部分)。

2)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科目支出839.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开支;

3)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09.08万元,主要用于人道服务和人道救助、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和组织建设、募捐和志愿服务、应急救护培训及推广、助老服务及能力建设等开支。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省红会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假肢项目购买生产材料和支付被救助者交通食宿费。

3.涉外发展服务支出27.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对缅甸红十字会相关人员的培训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94.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 %主要用于会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46.76万元,年中财政追加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预算合计58.76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49.80万元,完成预算的8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21.43万元,完成预算的 97.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21.26万元,完成预算的91.52%;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为7.11万元,完成预算的52.5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决算数相比增加7.48万元,增加17.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2万元,增长54.5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7万元,减少8.48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6.42万元,减少47.4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要求我会派员参加援缅项目在缅甸召开的商谈会,因此向省级财政申请追加经费。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43万元,占 43.0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1.26万元,占 42.69 %;公务接待支出7.11万元,占 14.2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43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数4个,累计13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澳大利亚、新西兰、缅甸、香港、澳门和台湾执行交流访问、参加会议和工作交流等任务,并成功与越南和缅甸红十字会签订了相关合作协议、会谈纪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会机关、直属单位保运转和履行工作职责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1.75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7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9批次),接待人次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7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香港红十字会、澳门红十字会等单位来滇实施救灾救助项目的相关人员,以及接待基层红十字会到会里汇报工作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省红十字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02万元,与上年(179.06万元)对比,减少5.04万元,下降2.81%。主要原因是:2018年会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省红十字会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开支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云南省红十字会资产总额2919.4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8.0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852.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4.4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原值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

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919.40

318.07

2852.41 

1737.85 

228.98

885.58 

24.4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省红十字会机关及直属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实际支出合计170.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6万元,占总支出的44.88%,主要用于采购救灾储备物资、防灾应急包及办公设备等货物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26.4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80万元,占总支出的28.68%,主要用于会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审计等服务采购。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省红十字会2018年决算数据按要求公开,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5.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6.基本支出: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关、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省红十字会机构、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省本级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部门履行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承担全省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三救”工作:指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备灾救灾(救援)工作,对贫弱人群实施人道救助救助,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11.“三献”工作:指积极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知识普及、典型宣传、捐献回访等工作;组织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登记报名、捐献见证、纪念缅怀和人道救助等工作。

12.“三特色”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与关怀工作;;实施肢残患者假肢安装与康复项目;;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13. “三基础”工作:推动宣传筹资工作; 推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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