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红十字会
2020年度
公益支出明细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
页 码 |
一、审计报告 |
1-2 |
二、已审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
3-6 |
1.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
3 |
2.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附注 |
4-6 |
三、审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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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分所 Sichuan Zhongheng Anxin CPA CO.,LTD |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万玺花园5楼.
邮政编码:644000 |
电话: 0831-8204417 0831-8225477 传真: 0831-8202205 |
报告编号:川中安会04B[2020] 号
审 计 报 告
永善县红十字会: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永善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编制该申报明细表是为了满足永善县红十字会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需要。
一、社会团体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编制公益支出明细表是社会团体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公益支出明细表及有关编制说明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4)恰当界定公益活动支出的具体范围。
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的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健全有关核算体系,正确归集公益活动支出,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如实反映社会团体用于公益活动的费用。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相关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相关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永善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已经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永善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情况。
永善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34,273,095.41元。
五、申报明细表编制基础
我们注意到如申报明细表附注编制说明第二段所述,永善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编制的,用于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因此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目的。
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宜宾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四川 宜宾 二○二一年六月七日
2020年度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
社会团体名称:永善县红十字会 单位:人民币元
公益活动名称 |
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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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 |
开展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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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费用 |
办公费用 |
资产使用费用 |
直接筹资费用 |
其他费用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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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对帮扶贫困村帮扶资金 |
2,691,0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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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1,050.00 |
院坝硬化 |
4,045,4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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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496.00 |
户厕改造 |
19,308,8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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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8,850.00 |
医疗救助 |
63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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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200.00 |
溪洛渡卫生院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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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
疫情防控 |
1,62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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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000.00 |
教育扶贫 |
1,0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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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0.00 |
扶贫车间 |
2,279,66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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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9,660.41 |
人居环境 |
168,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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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800.00 |
沙坪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
1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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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
定向云南菜人家帮扶企业 |
2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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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0 |
红光新区天然气安装 |
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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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00 |
村卫生室建设尾款 |
127,0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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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39.00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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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73,095.41 |
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附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永善县红十字会于2009年经《永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成立永善县红十字会的批复》“永政复(2009)11号”文件批复同意成立,于2018年2月2日取得永善县民政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12532126686185037H《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于2020年4月1日取得永善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32126686185037H《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住所:永善县溪洛渡镇兴隆街原云龙商场三楼
经费来源:财政补助
开办资金:人民币10万元
举办单位:永善县人民政府
宗旨和业务范围: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发挥政府在人道领域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备灾、求灾、医疗救助、救护培训。
二、公益支出活动明细表的编制基础
本社会团体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相关补充规定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社会团体公益活动的支出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的编制方法
1、公益活动的确认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社会团体开展的活动,在下列范围以内属于公益活动:
①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②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③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④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2. 公益活动所在的公益事业领域
公益活动所在的公益事业领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领域:
①救助灾害;
②救济贫困;
③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
④教育事业;
⑤科学事业;
⑥文化事业;
⑦卫生事业;
⑧体育事业;
⑨环境保护;
⑩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⑪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3.公益活动支出的确认
社会团体开展的活动如确认为公益活动,其完成活动和达到活动的目的所发生的支出可确认为公益活动支出。
4.公益活动支出的范围
公益活动的实现形式,可以是直接资助受助人,也可以是具体实施某个公益项目。公益活动支出的范围,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和开展公益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运行费用。开展公益活动的运行费用,是指为实施公益活动所发生的雇佣人力、办公经费、使用资产和筹资费用等支出。
四、公益活动支出明细表主要项目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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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户厕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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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领域 |
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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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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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数额 |
(人民币1930.8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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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 |
支付永善县桧溪镇、马楠乡、大兴镇、团结乡、务基镇、码口镇、细沙乡、青胜乡、水竹乡、伍寨乡、溪洛渡镇、黄华镇、茂林镇、莲峰镇、墨翰乡户厕改造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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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院坝硬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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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领域 |
救济贫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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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
2020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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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数额 |
(人民币404.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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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 |
支付永善县马楠乡、码口镇、茂林镇、墨翰乡、青胜乡、水竹乡、团结乡、务基镇、细沙乡、大兴镇、桧溪镇、黄华镇院坝硬化建设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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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永善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公益活动支出情况:
1、永善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34,273,095.41元;2019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47,403,813.76元;2018年度用于公益活动的支出89,599.00元。
2、永善县红十字会2018年公益性活动支出89,599.00元,占2018年总支出92,439.36元的比例为96.93%,占上年总收入6.33元的比例为1415466.03%;2019年公益性活动支出47,403,813.76元,占2019年总支出47,424,178.17元的比例为99.96%,占上年总收入11,343,242.74元的比例为417.90%;2020年公益性活动支出34,273,095.41元,占2020年总支出34,276,890.41元的比例为99.98%,占上年总收入40,944,992.88元的比例为83.71%。
3、永善县红十字会截止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额为678,424.60元,其中:限定性净资产0元,非限定性净资产678,424.60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年末净资产 |
上年度总收入 |
当年总支出 |
当年公益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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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出 |
占上年度总收入比例(%) |
占当年总支出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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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11,253,477.53 |
6.33 |
92,439.36 |
89,599.00 |
1415466.03% |
96.93% |
2019 |
4,774,292.24 |
11,343,242.74 |
47,424,178.17 |
47,403,813.76 |
417.90% |
99.96% |
2020 |
678,424.60 |
40,944,992.88 |
34,276,890.41 |
34,273,095.41 |
83.71% |
99.98% |
永善县红十字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