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永善县红十字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云南中韬龙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2023年度永善县红十字会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云南中韬龙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永善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组成绩效评价小组对永善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红十字会”)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红十字会对该部门整体支出所提供的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根据中共永善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善县红十字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办发〔2019〕72号),中共永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永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设永善县红十字会领导职数的通知》(永编发〔2020〕62号),永善县红十字会内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赈济救护股、事业发展股。
中共永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永善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永善县红十字会事业编制的通知》(永编发〔2023〕24号),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永善县红十字会事业编制由9名调整为6名,核减永善县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领导职数1名。核减后永善县红十字会设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会长1名(正科级),副会长2名(副科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2532126686185037H。综上,2023年末机构编制人数6人,实际在职人数7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永善县红十字会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职责主要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基层红十字会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对灾后各级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款项进行管理、实施;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红十字会的人道、奉献、博爱精神;完成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上级红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永善县红十字会建立了三重一大实施方案、机关日常考核管理制度、廉政风险防范预案、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收支业务管理、预算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车辆管理办法工作岗位管理、公益性岗位绩效管理办法请销假管理等制度,包括学习会议制度、请假制度、纪律制度、内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出差费用报销规定、公务接待报销规定、经费开支必须遵循的审批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票据管理,对预决算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执行和管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部门(单位)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确保“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使财政资金得到全面监管,财政预算和政策得到有效实施,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评价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实现预算管理改革的新突破。
(二)绩效评价依据、体系、方法及标准
1.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3)永善县人民政府、永善县相关文件、通知及办法等。
(4)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5)其他报告、协议等与绩效相关文件。
2.评价指标体系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置一级指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二级指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目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预算编制完整性、“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实际支付进度、“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部门综合管理制度有效性、财政财务综合管理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管理、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分设置为100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方面进行构建,“投入”分值权重20分,“过程”分值权重60分,“产出及效益”分值权重20分。
3.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规定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情况,主要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对项目的成本和效益进行鉴别,分析调整后确定;其次对确定的项目成本与效益进行关联性比较,分析项目的有利程度。
(2)比较法:①历史比较法:将某一类支出或历史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了解其历史数据的变化情况,找出各种因素的不同时期的影响及项目的不足;②综合比较法:在多种指数计算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权数计算出综合指数。
(3)因素分析法:将影响投入和产生的多项因素罗列分析,并将投入产出比进行计算。尽量对各相关因素进行量化计算,根据其不同的影响程度进行排序。对照部门、项目支出标准要求,分析实施内容与制度要求的一致性,并以此反向分析现在情况在县内适用情况和对象接受程度。
(4)实地调查
实地查看部门(单位)现场,根据拟定的资料清单向采用向相关部门和人员现场收集资料,检查与分析数据、重新计算、询问等程序进行实地取证。
(5)其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单位自评与中介机构评价相结合的办法。
4.评价标准
本次各类别项目评价基本总分设置分别为100分,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标准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绩效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接受委托,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培训小组成员,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委托单位沟通完善部门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绩效评价方法,设计资料清单,制定本次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到被评价单位现场了解部门整体执行情况;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在单位自评指标体系基础上,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调整实施方案;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综合评判;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实地抽查,针对绩效评价抽查的相关要求,收集、核实评价基础数据,根据实际内容及数据撰写报告初稿;结合实地查看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对比分析,集中讨证与审核,完成报告。
3.分析评价
(1)根据部门预期绩效目标设定的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2)根据部门预算安排情况,审查有关对应的收支财务资料。
(3)根据业务资料、财务资料、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对履职效益或质量作出评判。
(4)在现场评价的基础上,对照评价指标体系与标准,通过分析相关评价资料,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综合性评判并利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打分。
(5)形成审计评价工作底稿。
(6)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217,529.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529.23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217,52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529.23元(人员经费支出1,081,279.30元,公用经费支出134,249.93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二)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00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217,529.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7,529.23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17,529.23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529.23元(人员经费支出1,081,279.30元,公用经费支出134,249.93元),项目支出2,000.00元。
2023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00元。
(三)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检查情况
经检查,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如下: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检查对比表 |
|||||||
序号 |
日期/期间 |
财政拨款 |
决算报表数(元) |
账面数(元) |
检查数(元) |
检查与决算差异(元) |
备注 |
1 |
2023年初 |
结转和结余资金 |
|
|
|
- |
|
2 |
2023年度 |
财政拨款收入 |
1,217,529.23 |
1,217,529.23 |
1,217,529.23 |
- |
|
3 |
2023年度 |
1.一般公共预算 |
1,217,529.23 |
1,217,529.23 |
1,217,529.23 |
- |
|
4 |
2023年度 |
2.政府性基金预算 |
|
|
|
- |
|
5 |
2023年度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 |
|
6 |
2023年度 |
财政拨款支出 |
1,217,529.23 |
1,217,529.23 |
1,217,529.23 |
- |
|
7 |
2023年度 |
1.基本支出 |
1,215,529.23 |
1,215,529.23 |
1,215,529.23 |
- |
|
8 |
2023年度 |
人员经费 |
1,081,279.30 |
1,081,279.30 |
1,081,279.30 |
- |
|
9 |
2023年度 |
公用经费 |
134,249.93 |
134,249.93 |
134,249.93 |
- |
|
10 |
2023年度 |
2.项目支出 |
2,000.00 |
2,000.00 |
2,000.00 |
- |
|
11 |
2023年末 |
结转和结余资金 |
- |
- |
- |
- |
|
四、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对单位绩效目标、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绩效管理、产出及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单位按规定设置绩效目标,部分绩效目标不合理、不明确;“三公”经费控制需加强,能较好地完成预算。单位制度完整且目录成档案。对预决算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执行和管理,发挥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但存在管理工作部分执行不到位的情况,部门整体管理水平认识不足,在预决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会计基础及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升。
依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方法,评价满分100分,由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部分构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自评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经评价,单位部门整体支出得分为9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合理性及明确性
部门申报项目预算资金时,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要求绩效目标合理、明确。
本项满分10分,评价得分6分,扣分原因:申报目标不合理,申报目标不准确具体。
(2)年度履职目标相关性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部门中长期规划相关;部门重点工作任务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相关。
本项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在职人员控制率分析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本项满分2分,评价得分1分,扣分原因:2023年末机构编制人数6人;期末实际在职人数7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17%,按指标计算分数。
(2)预算编制完整性
部门预算包含所有收入、支出预算统筹各类资金来源。
本项满分3分,评价得分3分。部门预算包含所有收入、支出预算统筹各类资金来源。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完成率分析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本项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2023年度单位预算完成率为100.00%,按指标计算分数。
(2)实际支付进度分析
支付进度=支付额/到位额×100%。
本项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1,217,529.23元,财政拨款收入1,217,529.23元,支付进度100.00%,按指标计算分数。
(3)“三公”经费控制率分析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本项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2023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6,376.34元,预算安排数为30,000.00“三公经费”控制率为88%,按指标计算分数。
(4)政府采购执行率分析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
本项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有内部基础管理、预决算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收支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监管、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本项满分8分,评价得分8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析
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拨付符合审批程序和手续;加强资金规范管理,资金支出依据充分、合理,加强财务核算。
本项满分8分,评价得分4分,扣分原因:单位存在部分部门经济分类不规范。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析
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项满分4分,评价得分4分。
(4)以前年度问题整改情况
跟踪检查预算部门(单位)2021年、2022年重点评价发现问题及扣分项的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的应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本项满分5分,评价得分4分,扣分原因:问题整改全部完成,佐证资料证明力度不足。
3.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分析
依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评价,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本年度已编制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财政资金额/本年度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金额*100%。
本项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2023年已编制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为100%,按指标计算分数。
(2)绩效跟踪管理分析
本指标依据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覆盖率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管理覆盖率=本年度已编制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的财政资金额/本年度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金额*100%。
本项满分5分,评价得分5分。
(三)产出及效益情况分析
1.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分析
完整、及时地反映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按规定、计划较好地完成。
本项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2.履职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
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有较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具有可持续发展。
本项满分7分,评价得分7分。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析
通过对群众进行问卷调查,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群众满意度达90%(含)以上。
本项满分6分,评价得分6分。
六、跟踪检查2022年度重点评价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办公经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部分整改,今年仍存在此类问题,将在后期工作中逐步规范。
七、存在的问题
(一)“办公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存在“办公费”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情况,如:2023年10月17凭证,缴纳公务用车北斗定位及服务费660.00元,在办公费中核算该费用。
(二)项目申报不规范
1.项目申报不合理
单位申报的请求退回财政收缴援建项目结余专项资金项目,响应昭通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8日召开的《红十字系统鲁甸“8·03”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项目推进会》会议精神和云南省红十字会《聘请第三方审计组对红十字会援建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该笔资金用于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项目的开展,与项目申报目标内容不符。
2.绩效指标设置不规范
绩效目标设置中,未对项目评(扣)分标准进行设置。
八、绩效评价建议
(一)综合管理建议
1.建议单位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其执行,保证各环节能够真实、及时、规范和严谨的实行。
2.建议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3.建议单位加强预决算管理工作,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管理能力,按照部门法定职责科学设置支出项目,及时、规范、真实、准确编制预算,并且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做到支出按预算按计划,严格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二)完善绩效目标编制。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符合“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要求,以量化或可衡量的指标来反映资金使用的预期或执行结果,确保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在填报重点任务及绩效指标信息时(一级、二级指标),建议各单位根据经济业务特点对绩效指标细化,并定量、定性指标相结合,要求指标内容具体、合理、完整、高质、真实、准确,不虚报、错报。
附件:2023年度永善县红十字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表
云南中韬龙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2月18日
永善县红十字会单位公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