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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
来源:  作者:  编辑:盐津县  日期:2023-09-28  点击率:71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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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

盐津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试行)结构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及其他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财政部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参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盐津县红十字会(下称“县红会”)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通过查找、梳理、评估工作中的各类业务及内部管理中的各类风险,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构建形成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提高内部管理和依法管理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红会各股室

第二章  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第四条内部控制目标

(一)严肃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效履行各项职能,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及昭通市红十字会(下称“市红会”)的工作安排。

(二)各项政策与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各项业务活动合法合规。

(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定,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

(四)工作记录等各类管理信息、预决算报告和相关报告做到真实完整。

第五条内部控制主要要素

(一)内部环境。包括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监督检查等。

(二)风险评估。及时识别分析工作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四)信息沟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全面地收集、处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有效沟通和应用。

(五)内部监督。对内部控制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督促改进。

第六条内部控制实施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全过程,贯穿各项业务流程和各个环节,覆盖所有部门、各个岗位,并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任何决策或业务工作都应有据可查。

(二)制衡性原则。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在管理结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三)权责对等原则。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决策、执行、监督、改进和反馈过程中行使的权力与承担的责任相一致。

(四)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关键业务、环节、岗位和重大风险。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与职责分工、业务范围、风险水平和人员构成等相适应,并根据新情况及时调整完善。

(六)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和反馈,有效管控各类风险。

第七条牢固树立内控理念,推进内控文化建设,切实强化内控意识,将内控制度作为组织纪律的拓展和延伸,成为干部职工日常工作中自觉和必然的行为准则。坚决杜绝庸、懒、散和消极应付等不作为现象,始终保持主动作为,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

第三章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内部控制组织管理架构:

(一)成立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内控领导组”),组长为常务副会长,副组长由专职副监事长担任,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组织监事股为内部控制工作牵头部门。

(二)内控领导组下设内部控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内控小组”)。办公地点设在组织监事股内,由专职副监事长任组长,办公室和组织监事股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内控领导组全面领导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审定重大风险、重要业务流程的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部署内部控制的重大事项和管理措施,指导、督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程序和管理措施。协调内部控制工作分工及人员配备;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内控小组承担内控领导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县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文件精神;拟订内部控制建设计划、方案;组织开展专项风险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实施监督,报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组织对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解决方案。

第十  财务机构(组织监事股)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

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管理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并组织实施。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财务人员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财会部门(组织监事股)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

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

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账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账凭证、不得兼管总账、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以外的明细账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账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 财会部门(组织监事股)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

2、审核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账簿记录相符。

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予以明确。

(五)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技能。

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初级标准。

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组织监事股)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组织监事股)中任职。

第十  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账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

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组织监事股)----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款、转账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总账,期末,将总账与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和各明细分类账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账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股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

5、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

7、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8、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

第四章 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第一节 预决算业务制度

二十预算编制组织领导。在县红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建立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参与的预算编制协调机制。

二十一 规范预算编制流程。根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和统一口径,结合工作需要及年度采购计划,本着“从严控制、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采购预算及专项经费等项目预算由集体研究,办公室根据研究意见,提出项目绩效目标及详细经费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程序规范、方法科学、内容完整、数据详实。

第二十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实行预算申报与支出进度挂钩制度,确保预算执行高效与安全。

第二十按要求做好部门决算。部门决算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和上级文件要求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报表格式、政策口径、编制方法,认真填报,做到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同时做好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形成完整的部门决算报表,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二十按时进行预决算公开。年度部门预决算自批复之日起20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按规实行信息公开。

第二十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控制标准:严格执行《预算法》,以及省、市、县制订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2、控制措施:组织参编人员对政策及编报口径进行全面梳理,按预算编制政策做好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专项业务费、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和申报工作。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风险点二:资产采购预算的确定和控制是否准确。

1、控制标准:按照各级相关规定的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预算及限额标准,从严控制新增资产数量。

2、控制措施:按规配置资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

3、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监事股

风险点三:部门决算的编报是否符合账表、账实一致性要求。

1、控制标准:部门决算严格按照会计账簿决算收支数填报;决算上报资产根据单位明细账和实物台账准确分析填列;决算上报机构、人员信息根据编制及人事数据填列。

2、控制措施:进一步提高部门决算编报质量,保证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二十六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部门决算管理制度》

第二节 业务制度

第二十 组织收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核算。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设立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非税收入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按照规定开具财政票据,做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并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严禁搭车收费和加价收费,不得随意扩大收费范围。按国家规定缴纳税款;使用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取得的收入及时入账,严禁私设账外账或将收入作为往来资金入账。

第二十 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票据管理是否规范。

1、控制标准: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各国发票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2、控制措施: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财政票据、发票等各类票据的申领、启用、核销、销毁均应履行规定手续。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票据专管员,建立票据台账,做好票据的保管和序时登记工作。票据应当按照顺序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废旧票据管理。负责保管票据的人员要配置单独的保险柜等保管设备,并做到人走柜锁。

3、责任部门:办公室

风险点二: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是否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1、控制标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的相关收费方面的政策文件。

2、控制措施:审核收费票据,与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是否相符。

3、责任部门:办公室和相关人员。

风险点三:是否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

1、控制标准:中央、省、市、县有关“小金库”治理文件规定。

2、控制措施:每年对当年收入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三十 经费支出管理。

(一)经费管理和支出原则。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操作程序,努力保障正常运转

(二)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年度预算。按照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建立健支出管理制度,确定各项支出标准。按照支出业务类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各类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

(三)运转经费实行统管。经费使用实行单位负责人把关、财务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对没有履行审批手续的经费开支,一律不予批准报销。

(四)支出审批制度。除统发工资、津补贴外,其余支出必须先请示、后开支、再报批。

(五)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办公用品实行计划管理、集中采购。各股室确需购置的办公用品,应先提出购置申请,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计划,履行审批手续后,由办公室按政府采购制度统一购置。

(六)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除文件规定外,不得将专项资金违规用于“三公”经费和人员福利等一般性支出。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七)各种捐款的使用发放。须遵循捐赠方意愿、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履行审核、审批程序。

(八)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十一 “三公经费”支出内部控制。

)规范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等原则,加强接待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年度接待费总额。确需安排公务接待的,凭“接待”由接待股室填写公务接待清单”、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

)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严格按照批准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及开支标准进行审核,不得报销与出访任务无关和计划外的开支。

)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从紧控制和严格审查“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预算支出。

)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是否合理。

1、控制标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零增长。

2、控制措施: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依据年初确定的预算进行总量控制,确保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二:公务接待费超标准。

1、控制标准:严格执行县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在公务接待标准上限范围内按规接待。

2、控制措施:规范审批流程,先审批、后接待,严格控制参陪人数,接待以简餐为主。

3、责任部门:各股室

)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等相关费用报账管理的通知》(盐财办[2018]65号

第三十 会议培训费支出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会议培训管理制度。本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年初应结合财政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会议培训年度计划,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

)强化会议培训预算管理。控制会议培训规模,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培训项目、人数、天数等,执行中不得突破。

)加强会议培训支出管理。严格执行会议培训费用支出范围与标准,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定额上限标准内据实报销,严禁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会议培训费支出是否超年度预算。

1、控制标准: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

2、控制措施: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依据年初确定的预算进行总量控制,确保全年支出控制在预算额度内。

3、责任部门:各股室

第三十差旅费支出内部控制。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公务出差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加强差旅费支出管理。差旅费报销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要领导同意参加会议、培训的批示,会议培训期间,由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只按规定报销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

)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差旅费支出是否真实。

1、控制标准:差旅费报销票据须和出差审批单内容一致。

2、控制措施:财务人员严格按照领导批准的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业务内容对出差人的差旅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二:差旅费支出是否超标准。

1、控制标准:严格执行县级机关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按规结报。

2、控制措施: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县级机关差旅费的有关规定的标准对出差人的差旅费报销票据进行审核。

3、责任部门:相关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

第三节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十四县红会国有资产是指由盐津县红十字会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国有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五县红会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三十六县红会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

三十七县红会国有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八条县红会办公室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严格实行配置条件、配置标准、经费预算的审核,不得超标准、无预算配置。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要主动向盐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按国有资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1、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资产配置是否符合标准。

⑴控制标准:上级有关规定配置标准。

⑵控制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资产必须经过会议审批。

⑶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二:配置资产的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⑴控制标准: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各种规定。

⑵控制措施:建立健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管理人员。

⑶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六)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七)向本单位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九条县红会办公室负责向盐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十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以及国有资产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应在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由县红会办公室向盐津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撤销产权登记手续。

四十一县红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四十二县红会办公室对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每年清查一次,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四十三加强资产出借管理。资产出借应当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按合同管理。

(一)工作流程。

单位出借资产,必须经集体研究,办理资产出借手续。

(二)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资产出借期限超过规定。

1、控制标准:按照有关资产管理文件执行。

2、控制措施:认真落实相关资产管理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资产出借有关规定,资产出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二:不经过公开招标,暗箱操作,导致资产流失。

1、控制标准:执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和办公会研究制度。

2、控制措施:资产出借须经研究决定,确保资产出借工作公开、透明。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三:资产出借收入不缴入专户。

1、控制标准: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规定。

2、控制措施: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不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四十四规范资产处置管理。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原则,按规定方式进行处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一)处置流程。

办公室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处置的资产提出处置申请。

会议对处置资产进行研究,根据权限进行审批。报县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复审后,报县政府审批。经批准处置的资产处置后,办公室核减固定资产台账,财会人员根据手续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二)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随意处置资产。

1、控制标准:会议研究和县资产管理有关规定。

2、风险控制:加强资产管理,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

3、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监事股

四十五资产管理处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管理法》

(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三)《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津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政办发(2022)24号)。

合同管理制度

四十六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合同管理是指单位对签订合同的行为所进行的审查、监督、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行为。

四十七 合同管理流程:1、签订前调查。在签订合同前对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应当进行市场调查。2、谈判。对合同标的额巨大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应由单位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3、拟定合同文本。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拟定合同文本。4、合法性审查。

第四十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且为原件。合同由相关股室负责草拟,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及协议,经分管领导初审主要领导批准签发后合同方能加盖行政或合同专用章。

第四十 合同履约情况。具体经办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汇报。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应妥善保存与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书面函件,交办公室存档。

五十 合同的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某种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且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变更、解除合同的,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五十一合同的纠纷。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做出反应,在法定、约定时间内书面提出质量异议或其他合法要求,并汇总全部相关资料报股室负责人,由站所负责人根据情况制定处理方案,提交主要领导审批,由单位决定解决纠纷的方式。

五十二 合同的台帐管理。合同生效后,各股室应按档案管理要求,将原稿和文本以及附件包括双方来往的函件等整理齐全,交办公室及时存档。

五十三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

1、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控制措施:审查被调查对象主体资格是否恰当。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二:合同内容和条款不规范,导致单位合法利益受损;有意拆分合同规避合同管理规定等。

1、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控制措施: 对合同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真实准确;通过统一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制度,严格合同管理,防止通过化整为零等方式故意规避招标的做法和越权行为。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三:本单位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

1、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控制措施: 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检查、分析和验收;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变更甚至解除合同。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四:违反合同条款,在没有合同依据的情况下盲目付款。

1、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控制措施: 在审核合同条款后办理结算业务,按照合同规定付款;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五:合同档案不全;合同泄密。

1、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控制措施: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以防止或及早发现合同文本的遗失;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3、责任部门:各股室

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五十四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五十五 不相容岗位分离:

(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人员与项目决策人员分离;

(二)、概预算编制人员与审核人员分离;

(三)、项目实施人员与价款支付人员分离;

(四)、竣工决算人员与审计人员分离。

五十六 业务办理。建设项目组织与实施及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业务由办公室和组织监事股不同岗位人员办理。

五十七部门职责。办公室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和项目建议;组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评估;组织或委托招标;办理工程开工的前期工作;组织编制概、预算;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监事股监督工程质量进度审核工程结算(工程量)组织项目后评价负责工程审计或委托工程审计参与建设项目的可研论证与评估、决算事项;参与工程建设监督。

第五十授权审批。建设项目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五十 应当建立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审核机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竣工决算报告等应当由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六十 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十一 应当按照审批单位下达的投资计划和预算对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办公室应当加强与建设项目承建单位的沟通,准确掌握建设进度,持卡人以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

六十二 经批准的投资概算是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如有调整,应当按照国家县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六十三 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汇报,集体审议项目招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管理等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利益公开、利益回避等规定,协调解决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六十四 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强化对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督促施工企业在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编制和上报工程结算,在结算审计部门审核前,单位应认真做好审查核对工作,并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合同约定金额、审计价款支付工程余款。

六十五 项目竣工交付及后评价制度。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建标〔2001〕157号)等规定,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六十六 项目建设档案管理制度。应当加强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整理保管,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六十七 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建设项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资产损失。

1、控制标准:《盐津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

2、控制措施: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科学合理。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风险点二: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于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1、控制标准:盐津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

2、控制措施:建设项目的决策依据应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科学规范。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风险点三: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不当和执行不力,可能造成建设项目建造成本的增加。

1、控制标准:《盐津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

2、控制措施: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和标准应明确规范。

3、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监事股

风险点四: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1、控制标准:《盐津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盐津县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2、控制措施:竣工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应科学严密,竣工清理范围、竣工决算依据、决算审计要求、竣工验收程序、资产移交手续等应明确。

3、责任部门:各股室

政府采购制度

六十八 建立健全采购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单位采购管理、监督、实施、使用、验收等部门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六十九 加强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建立预算编制、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科学编报年度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无预算、无计划采购。

七十 规范采购方式管理。根据采购内容、金额等合理确定采购方式,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不得将采购内容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

七十一 强化采购文件审核把关责任。重点审查采购标项划分与相关技术指标的合理性、付款方式的合规性,防止舞弊行为,确保采购工作规范、高效。

七十二 加强采购验收管理。指定部门或专人组成验收组负责采购验收工作,建立健全物资出入库台账和领用登记制度。

七十三 风险识别与控制。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控制要求。

(一)流程控制

1、办公室:根据各股室业务需求,编制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按照政府采集中采购目录和编制需求,编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经办公会议研究采纳后,纳入部门预算申报。不符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不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固定资产应以市场调研的平均价为依据、采用询价采购;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符合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政策的固定资产,必须在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中明确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

控制要素:符合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工作要求;符合业务需求。

(二)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是否编制部门单位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1、控制标准:县财政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工作要求。

2、控制措施:要符合度工作计划和上级工作要求;要符合业务需求。

3、责任部门:各股室

风险点二:是否制定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案。

1、控制标准:《预算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中央、省、市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制订的其他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2、控制措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应单列;政府采购预算分类合规。

3、责任部门:办公室

风险点三: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案是否审核。

1、控制标准:不存在应编未编、瞒编漏编情况;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编制。

2、控制措施:逐笔审核。

3、责任部门:组织监事股

二、 政府采购计划实施的控制要求。

(一)流程控制

办公室:有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合理确定采购方式。

(二)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政府采购方案是否合理。

1、控制标准:有政府采购预算和资金来源,采购方案制定合理。

2、控制措施:按预算批复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方案能最大满足工作需要。

3、责任部门:办公室

风险点二:政府采购方式是否合规。

1、控制标准:《政府采购法》。

2、控制措施:设立专岗负责。

3、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审核要求。

(一)流程控制。

办公室:完善手续,提出支付申请,进行资产管理。

控制要素:对采购项目实物或实际进展情况与相关凭证核对一致;支付相关手续、凭证完整;国有资产管理。

(二)风险识别与控制。

风险点一:是否依据政府采购结果进行资金拨付。

1、控制标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票、合同、验收记录等;财会人员依据手续完整的资料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办公室依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资产管理。

2、控制措施:设立专岗负责。

3、责任部门:办公室、组织监事股

七十四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公务卡管理制度

七十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和各级财政部门公务卡资金结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七十六本制度自2022年11月1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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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盐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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