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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永仁县  日期:2023-09-21  点击率:2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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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永仁县红十字会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能力,明确网络舆情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最大程度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网络媒体报道可能对我县红十字会系统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维护红十字会形象,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收集到涉及我县红十字会重大网络舆情信息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向委网信办、政府分管领导报送准确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情况,随时进行研判。

(二)强化引导,注重效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回应,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宣传报道有利于红十字会的工作大局,有利于涉及事件的妥善处置。

(三)明确职责,严格制度。事件发生后至少一名领导在岗值守,涉事科室至少1人在岗在线,确保工作运转24小时不间断。

第三条 舆情预警。当辖区外发生涉及红十字会的舆情时,要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舆情扩大可能影响我时,及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报告政府分管领导,主动进行正面回应引导舆论,控制舆情升级、扩散和蔓延。

第四条 舆情引导。突发舆情发生后,要按照“快速反应、确认事实、正面回应、妥善处理”的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红十字会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五条 舆情处置。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平息”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主体单位和评论员,以普通群众的身份、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出发,对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并适时在主流媒体发布信息,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防止负面影响增大。

第六条 舆情应对。

(一)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对事件及时关注和重视,不能漠视、一概不知和回避。

(二)及时回应。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当事实的调查时间较长,一时拿不出完全的调查结论,也要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不良信息的影响。

(三)注意角度。对于确属工作人员失误的情况,可以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以及责任的追究上,显示党委、政府“执政为民”的积极态度。

(四)提高满意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力争把重大舆情和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第七条 本制度自修订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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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永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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