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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
来源:  作者:  编辑:永仁县  日期:2023-09-21  点击率:1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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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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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红十字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

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重组织生活指党员领导干部既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参加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编入党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

(一)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活动,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做出表率。

(二)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党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

(三)必须严格执行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支部要予以提醒,两次无故不参加的要予以告诫,在支部大会上做检查;连续三个月不参加的,支部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无论担任何种领导职务,都要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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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永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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