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等法律法规,传播红十字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参与艾滋病防治;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组织、器官捐献工作;组织灾情考察,制定并实施灾害救助计划,募集、接受、管理、分发救灾款物,参与受灾严重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