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信息 >> 主要职责
 组织信息 
 组织简介 
 主要职责 
 名誉会长 
 领导机构 
 机关党建 
 联系方式 
 理事会信息 
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救灾物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援助,参与灾后重建。
3.开展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4.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与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6.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在社区、农村中建立红十字服务站,开展服务群众、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开展帮助寻找失散亲人、重建家庭联系等其他人道服务工作。
7.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9.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10.宣传国际人道法、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
11.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12.探索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事业。
13.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融入到国际国内的人道援助,不断开辟新的人道合作领域。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