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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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募捐资格和税收优惠资格 |
我要捐赠
为弘扬人道精神,汇集社会爱心力量,全力做好社会各界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捐赠途径
(一)银行账户捐赠
开户名:漾濞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账号:24119701040018344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漾濞县支行
注:请在附言中注明捐赠款项用途
(二)邮汇捐赠
地址:漾濞县漾江中路亲和巷3号
收款人:漾濞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邮编:672500
注:请在附言中注明捐赠款项用途
(三)微信扫码捐款
(一)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者准确名称及联系方式。属于定向型捐赠的需提供捐赠意向函(样式附后)。
(二)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属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包装完好,无污损。
(三)漾濞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将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收和使用捐赠款物,并将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如需咨询捐赠事宜,请联系漾濞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电话:0872-7524067
三、定向捐赠意向函模板
捐赠意向函
漾濞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我(公司)自愿向你会捐赠资金人民币XXX元(物资名称及价值),所涉资金(物资)为合法所有且有权捐赠。请专项用于XXX。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物资捐赠附件(资金捐赠不需要):
1.捐赠物资清单
2.捐赠物资相关的材料(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
3.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资质证明(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
捐赠个人或企业名称:(签章)
年 月 日
(附注:以上为必备要素,企业若有其他要表达的,可在此之外增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