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信息 >> 主要职责
 组织信息 
 组织简介 
 主要职责 
 名誉会长 
 领导机构 
 机关党建 
 联系方式 
 理事会信息 
主要职责

漾濞县红十字会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红十字(会)冠名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二)开展救灾和救助相关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款物募捐,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同时,协助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及其他救护工作;

(四)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协助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同时,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五)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接受上级红十字派遣,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内外红十字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工作。
  (七)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

(八)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九)完成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漾濞县红十字会设办公室、赈济救护股和事业发展股。各自职责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红十字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办公会议以及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协调工作和会领导的活动安排;负责督促各项议事事项和会领导布置任务的落实;负责审定机关各股室拟定文件、报告、汇总,起草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负责拟订、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包括经费的预算结算、事业经费、救灾、救助资金及社会各界捐助款物等财务管理;负责机关人事、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印信管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来信来访、文件处理及机关值班安排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日常接待、交往工作,协同事业发展科,做好对外友好交往的接待工作;负责协调联系媒体,协助机关各股室开展宣传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赈济救护股。负责备灾救灾工作,制定救灾预案;负责灾情调查与报灾,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开展救护和救助;建立并培训救灾赈济队伍;开展社会募捐和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积积极协助政府参与灾民救助;负责赈济款物的使用、监督;负责开展群众性、行业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负责组织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工作,推动无偿献血;负责组织发动全县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工作;负责赈济救护有关项目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镇)、村(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负责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事业发展股。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章程》等法律法规,做好贯彻实施红十字法规、国际人道法及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属团体会员单位、学校红十字会等的组织发展、管理工作及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组织建设、会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工作者队伍的发展及管理,开展中小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及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各理事单位的协调联系和全县红十字基层组织机构的冠名工作;协助办公室开展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大型活动的筹划、组织工作;负责起草会议相关材料;统筹涉外工作;协调合作项目的实施及管理;负责全县红十字会统计工作;负责单位普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