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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首例器官捐献点亮他人生命
来源:  作者:顾艳红  编辑:漾濞彝族自治县  日期:2023-04-14  点击率:36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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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首例器官捐献点亮他人生命
2023年4月12日上午7时,在大理州人民医院手术室里,云南省人体器官捐献联合OPO专家和其他医务人员、大理州红十字会和漾濞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向漾濞县苍山西镇淮安村村民黄林洪默哀致敬!他在生命定格的时刻,以器官捐献的善举点亮他人的生命,彰显人间大爱。
4月9日,黄林洪因突发脑血管破裂被送往大理州人民医院救治。11日,经全力救治无效,全家人悲痛欲绝。在得知可以进行器官捐献并想到家中侄儿饱受病痛折磨,一直在等待好心人捐献器官才能够配型实施肾移植手术,患者妻子王亚仙深知等待器官捐献家庭的痛苦,“是否进行器官捐献?”让黄林洪的妻子王亚仙难以抉择。于是,王亚仙召集全家人一起商议,在家人们的鼎力支持下,郑重作出了器官捐献的决定,让他以另一种方式延续生命!
"我们希望救活他,我们也尽了我们的力量。但是,人救不活了,我们希望他的器官捐献出去,能救助更多的人。因为以后说不定我们家里也需要有别的人来救助。"黄林洪的妻子王亚仙说。
“我妈妈的这个想法也是我的想法,这种行为能让我爸爸的生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黄林洪的儿子黄永洁义无反顾地支持母亲的决定。
经过严格检查评估符合捐献标准,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共享与分配系统进行分配,分配给几名等待移植的器官衰竭患者。在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见证下,经过1个多小时的紧张手术,捐献者黄林洪的1个肝脏、2个肾脏及1对眼角膜顺利获取,医院第一时间为患者打通“生命绿色通道”,获取的器官立刻被转运给配型成功患者进行器官移植,实现爱心的传递,生命的延续。
“在州、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按照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管理规定,家属签署了器官捐献的相关协议,于当天早上进行了器官获取手术,医院以最快的速度将器官运送到最需要的患者身边,为其他患者带去了生命的希望。”州人民医院急诊科副主任李社刚说。
黄林洪的侄女黄金花也是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早在2018年时就进行了捐献志愿登记,在她的影响下,黄家人认为器官捐献是选择了一种特别的方式让自己的人生光荣谢幕,是一种正能量的行为。在黄金花心目中,叔叔黄林洪是个热心肠的老好人,如果叔叔健在,他同样会作出相同的抉择。
“我觉得我叔叔的这个行为是一种大爱行为,因为捐献是无偿的,是真心愿意去帮助别人的一件事情。”黄林洪的侄女黄金花说。
黄林洪家人的捐献善举,为其他家庭迎来了希望。这样的器官捐献在漾濞县也属于首例,相信普通群众对于人生的思考及正能量的行为,能够点亮更多身边的人。
“此次人体器官捐献是大理州的第19例,也是漾濞县的首例,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就做好相关工作作了要求,工作中得到了大理州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县民政局等部门和漾濞殡仪馆的大力支持。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服务医学研究、推动医学事业发展的无私奉献,更是拯救重危生命,点亮他人重生希望的高尚行为,希望越来越多的人都能参与进来。”漾濞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张永凯说。
供稿:漾濞县融媒体记者 沈菲 18908723006 王旭伟17606975706, 漾濞县红十字会 顾艳红 13708648625
作者:顾艳红
编辑:漾濞彝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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