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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编辑:姚安县  日期:2023-06-08  点击率:6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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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101000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红十字会是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姚安县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开展款物募捐,进行人道救助物资储备及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工作。

2.负责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指导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接受上级红十字会派遣,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主责主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不断巩固提升。

一是积极做好备灾救灾工作。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姚安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对预案开展模拟演练,提升红十字应急反应能力。主动参与自然灾害应对,接收价值8万元小帐篷并及时发往漾濞地震灾区。接收爱心企业捐款2.18万元驰援河南水灾。开展了“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在干部群众中传播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二是积极开展人道救助活动。认真组织和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发放价值3.46万元救助物资,613名群众受益。发放人道救助金1.55万元,帮助2名困难群众渡过难关。持续推进人道助残活动,发动爱心企业无偿捐献爱心助残资金4.35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开展红十字人道助学活动,向长寿小学捐赠价值1.44万元书包341个。向大成中学102名贫困学生和100名农村老党员发放上海嘉定区红十字会捐赠价值3万元毛毯、被子。发动爱心企业向学校捐赠价值3.84万元的太阳能热水器、净水器等物资。配合州红十字会在小苴小学开展儿童先天性心病的筛查与救助活动,协调县人民医院选派专家组成筛查小组,对240名在校学生进行先心病筛查,对筛查出的患儿协调申请天使阳光项目救助。三是持续做好应急救护普及。进一步拓展重点单位和群众的救护培训,深入学校、企业等开展应急救助普及培训1712人次,深入重点企业、学校和单位开展持证培训205人次。实施全省第一批薇诺娜基金学校博爱急救站项目10个,争取援建资金6万元在贫困山区学生人数较多且无校医的10所农村学校建立博爱急救站,提升了学校急救能力。四是“三献”工作持续推进。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开展无偿献血政策、知识的咨询解答500人次,发放宣传折页和宣传环保袋600余份,接受群众义诊咨询200余人次。加大器官捐献宣传,今年以来全县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93人。

2.加大筹资工作力度,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断增强。

依法开展募捐活动,有效汇聚社会力量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贡献红十字力量。共接收捐款64.79万元,募集物资价值15.74万元。由县人社局牵头联合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全县发募捐倡议向困难家庭捐款42.32万元,与县残联联合开展助残疾基金募捐14.99万元,其他捐款7.48万元。积极组织参与“99公益日”爱心助学网络捐赠活动,与县教育体育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明办、县残联、县民政局联合发出捐款倡议,全县5359人次捐款10.45万元,将向全县部分中小学生捐献爱心书包和温暖被褥包。做好2020年“99公益”项目执行工作,及时将2209个(含2019年项目200个)爱心书包发放到学生手中。

3.积极做好宣传工作,红十字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将宣传工作与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及时向社会展示红十字会所开展的工作,全力宣传红十字会工作和改革亮点。围绕“5.8世界红十字日”等时间节点,共开展红十字知识宣传4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充分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和网络平台,积极向楚雄日报等报送信息20多条,通过多渠道讲好红十字故事,传播好红十字声音,营造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4.加快监事会建设,内部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2020年3月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监事会,设置专职监事长1人,来自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代表5人兼任监事。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县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和监督办法,为监事会工作提供工作遵循。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检查两种方式,突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节点,依托专职监事长驻会的优势,列席执委会、常务理事会,出席党组会,在“三重一大”等事项研究决策时,提前了解把握,落实风险防控机制,做到事前监督“不缺位”。突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热难点及焦点问题,围绕依法发起公开募捐、社会募捐款物管理使用、募捐流程及要件管理规范化、信息公开、“三项资格”申报管理等工作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聚焦问题督整改,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等外部监督,及时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会上通报情况,督促抓好整改落实。构建起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监督格局。

5.服务中心工作,在全县发展大局履职尽责。

一是认真制定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二是积极主动参与文明城市、卫生县城等创建活动,投入资金1.5万元支持创卫工作,深入挂包社区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红十字会精神宣传进社区、进农村和进机关,让群众认识,干部理解和部门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三是积极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履行好党委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以“三献”工作为切入点,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扩大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姚安县红十字会。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赈济救护股、宣传筹资股。(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7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21.45万元,增长2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红十字会机构改革新增1名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正常调整加薪,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二是会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2万元,占总支出的96.37%;项目支出7.00万元,占总支出的3.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51万元,增长27.47 %,增加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调整加薪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上年未备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资金结转本年实施项目预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66万元,增长22.96%,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1名工作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正常调整加薪,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9.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85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召开姚安县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项目支出经费5万元,二是2020年备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在今年使用经费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会议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会议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备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备灾救灾棉被。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1.51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水平正常调整加薪以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机关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发放机关人员工资、保障日常工作运转支出、姚安县会议费支出、备灾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10.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2%。主要用于单位对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机关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类)支出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35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的51.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省州实施办法,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4万元,下降1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9.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范围和标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红十字会工作调研,开展工作考察交流工作联系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和交通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88万元,手续费0.047万元,水费0.31万元,电费0.99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3.92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车补贴)8.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姚安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20.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90万元,固定资产 5.1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7.23万元(为接收非定向捐赠物资)。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63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8 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27

7.9

5.14

 

 

 

5.14

 

 

 

7.2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红十字会   

2022年10月24日 

姚安县红十字会2021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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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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