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红十字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公务车管理制度
维西县红十字会工作用车管理制度
按照《中维西县委办公室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维西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维西县红十字会工作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使用原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工作用车,是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机动车辆。
第二条 工作车辆由本会统一管理。
第三条 严控工作车辆使用范围。工作用车用于以下用途;
1.开展救援、救灾工作;
2.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开展现场救护;
4.开展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
5.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6.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
7.应急或集体调研、临时通知的紧急会议等特殊工作。
第二章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保留的工作用车限于规定使用范围内的工作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已享受了交通补贴的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工作用车使用范围外乘坐工作用车。
第五条 双休日及节假日严格执行工作车相关规定,单位车辆除工作需要外必须封存停驶。
第六条 工作用车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工作人员因业务需要用工作车的,必须先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
第七条 严禁公车乱用,未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用车。
第八条 对于不请示领导私自出车的,所有费用不予报销,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日
作者:
编辑:维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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