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巍山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巍山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法律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仇恨、歧视、破坏团结;
(五)散谣,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六)散布淫、色、赌、暴、恐或者教唆犯罪;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条 “巍山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由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三条 “巍山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常规信息发布前由县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初审,分管副会长核稿、常务副会长审核后发布;重大或特殊信息由县红十字会会长审核后发布。
第四条 县红十字会要对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内容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坚决禁止不健康的信息发布。
第五条 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发布信息是否涉及秘密;
(二)发布信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三)发布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发布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发布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的宣传和发展;
(六)发布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发布的信息中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八)发布的信息格式是否正确。
第六条 发布信息必须经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在“巍山县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巍山县红十字会必需根据信息审核负责人校审后,才能发布信息。如有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 建立信息发布复查制度,由分管副会长负责发布信息的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更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22年9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