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红十字会审计公开制度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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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海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本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审计公开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会审计信息的公开。
第三条 审计公开应遵循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审计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 公开的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重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三)其他与本会财务和业务活动相关的审计结果。
第三章 审计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第五条 审计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本会官方网站;
(二)相关政府部门指定的信息公开平台。
(三)新闻媒体等其他适当渠道。
第六条 审计公开的程序如下:
(一)审计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审计信息;
(二)对审计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三)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公开。
第四章 监督与保障
第七条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捐赠者、政府部门等对审计公开工作的监督。
第八条 对公众提出的有关审计公开的疑问和意见,应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第九条 确保审计公开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通海县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作者:
编辑:通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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