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制度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普洱市思茅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不包括外事接待。
三、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杜绝浪费、合理安排的原则。
四、公务接待范围及对象。接待范围及对象为上级对口管理部门和业务关联部门到我会开展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友邻州(市)、县(区)红会部门到我会检查交流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到我会协商、对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挂钩村人员。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和个人接待活动不得纳入公务接待范围。按同城不接待规定,市级部门和思茅街道、南屏镇不在接待范围。
五、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如因特殊情况无公函的,须填《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电话登记表》。
六、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七、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制定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人均不得超过100元。
八、严格接待审批和报销。
(一)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实行事前审核制度,根据来宾单位的公函,由办公室填写《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审批单》及接待方案,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接待人员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二)严格报销制度。接待活动结束后,由经办人员使用公务卡结账,填写《思茅区红十字会费用报销单》,写明接待对象,接待人数,陪同人数,消费金额并附消费清单,经会计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九、住宿安排。原则接待时住宿由来宾单位自行安排。
十、就餐安排。就餐以安排地方菜系为主,提倡自助餐和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海鲜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十一、实行外出公函接待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单位接待的,须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人员身份。
十二、接待标准和规定。
(一)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
(二)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住宿等费用;禁止向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三)出差在外需要发生接待费用的,应事先征得分管财务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
附件:1.《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审批单》
2.《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电话登记表》
3.《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方案》
附件1
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审批单 |
NO.20 年第 号
接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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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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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时间 |
年 月 日抵 年 月 日离 共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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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情况 |
单位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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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宾姓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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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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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项目 |
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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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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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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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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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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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接待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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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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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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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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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接待费报账凭此审批单办理。
附件2
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电话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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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0 年第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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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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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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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听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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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时间 |
年 月 日 |
办公室主任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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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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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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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普洱市思茅区红十字会公务接待方案
为了接待 一行到我会办事、交流,为确保本次接待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接待方案:
一、接待时间
年 月 日
二、接待地点
XXXX
三、接待对象
XXXX
四、接待股室及人员
XXXX
五、活动安排
XXXX
六、后勤保障
后勤保障工作中,会务、用餐等相关事宜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一)用餐安排。
(二)住宿安排。
七、工作要求
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认真组织,及时与来访人员沟通协调,按要求及分工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