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草案)
施甸县红十字会 杨兴波
(2022年9月30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施甸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委托,由我向大会报告第一届监事会工作,请予审议。
一、围绕工作大局,依法履职监督
2017年,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建立健全红十字会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施甸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依法成立。成立监事会后我们大胆探索、积极实践,逐步探索出既符合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又符合施甸县红十字会工作实际的监督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一)全面坚持党的领导
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上级红十字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促进自律、提升公信力为目标,把监督工作融入到人道救助和服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为施甸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持续做好日常工作监督
1.通过列席会议开展事前监督。前移监督端口,通过列、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以及其他专项工作会议,严格审议款物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加强对资金、物资和采购事项的全过程监督,着力于事前防范,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质询和工作意见、建议。通过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签订捐赠协议前把好法律关口,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确保依法履职。
2.积极参与项目执行延伸事中监督。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物资分发等方面抓实延伸监督,重点参与了博爱送万家、博爱家园、助医、助困、助学等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坚持防“早”防“小”,以“小切口”堵住“大隐患”。
3.借助购买服务实现事后全面监督。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县红十字会捐赠收支情况进行年度审计,全面、深入排查县红十字会在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对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发出整改要求,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增加专项审计,跟踪督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有效防范内部廉洁风险的发生。
(三)针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
1.疫情防控捐赠监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监事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程参与县红十字会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及捐赠款物使用分配有关会议,确保捐赠款物发放落实到位,实现款物管理零差错。共接收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113.07万元。所有捐赠款物及执行情况已分阶段向社会公示,款物执行率100%,切实做到公开透明。
2.“99公益日”项目执行监督。“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自2018年启动以来,监事会通过参加专题会议、方案制定讨论、现场督查、查阅台账资料等形式,对“99公益日”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确保发起的公开募捐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接收捐赠款物的使用(支出)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手续完备、相关票据凭证等台账资料齐全,项目资金使用及时、合法、合规。
二、监事会对有关监督事项的意见
2017年—2021年,施甸县红十字会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出)席了县红十字会捐赠款物的使用分配等“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会议,审议了2017—2021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捐赠资金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7—2021年,县红十字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能够认真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做到了诚信、公开、透明。
三、第二届监事会工作重点
未来五年,施甸县红十字会第二届监事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保持和增强红十字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积极推进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切实提高监事会的依法监督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紧紧围绕红十字事业改革发展目标,站稳人民立场,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好监事会为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作用。
(二)完善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积极探索监事会工作新模式,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履职方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把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贯通组织监督、上级监督、纪律监督、审计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的约束力。
(三)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全面监督。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执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依法履职情况开展全面监督。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红十字会重点工作,对疫情防控、“三救三献”、组织宣传、募捐筹资、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扎实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有效防范工作风险。
(四)以目标为导向,开展专项监督。重点开展以下专项监督:一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二是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捐赠款物的接收、执行、信息公开等情况的监督。四是“博爱家园”、“99公益日”等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素质。加强监事会队伍建设,通过线上线下培训、外出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事会工作水平,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为提高监督效能,推进监事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内部监督全过程、全方位覆盖提供保障。
各位代表、同志们,监事会肩负着为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的重任,使命光荣、责任重大!第二届监事会将围绕本次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振精气神,奋力推动监事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施甸县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监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