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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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红十字会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我区红十字会工作发展规划、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救灾备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协助政府实施赈灾救援。
(3)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防病、防灾知识;组织管理区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在上级红十字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与国外红十字组织及港、澳、台红十字会组织合作与交流活动。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和捐献造血干细胞及组织开展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6)完成区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