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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来源:  作者:  编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  日期:2023-06-27  点击率:38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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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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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9日至2023年1月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2月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县红十字会党组多措并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动员部署会,将县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整改的有关要求进行了传达,从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强化理论学习,县红十字会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等精神,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深入检视剖析、查找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整改重点,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县红十字会党组着力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和组织领导,以身作则、带头整改,及时成立了县红十字会整改工作领导专班,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负总责,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其他党组成员落实整改责任。其他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三)强化问题导向,务实精准制定整改方案。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带领班子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剖析,着力把问题成因找准,高质量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在经县红十字会党组会研究审定报县纪委监委审核后,最终确定了《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四届县委第四轮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县红十字会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27项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为推进巡察整改提供了清晰具体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四)强化督办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建立了巡察整改“建账、交账、督账、销账”闭环管理机制,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巡察整改工作专班不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党组成员亲力亲为、靠前抓落实,对进度缓慢和质量不达标的盯紧催办、督办,对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巡察整改方向不偏、力度不减,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经得起检验。
二、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内容未与时俱进”的问题。县红十字会在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上学习的内容都必须经分管领导、党组书记逐级审核把关,以确保学习内容与时俱进、与部门工作紧密相关,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动力。同时严把述职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的质量关,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三力”,坚决防止类似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对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的“第一议题”的内容均逐级认真审核把关,严格贯彻执行《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精神,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走偏、不走样。
2.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决策程序倒置,应上会未上会。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召开党组会议,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均必须通过党组会议进行集体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开展,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切实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时,第一时间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同志参加,会后填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报告单》报派驻纪检组备案。
(2)针对“班子成员未明确分工”的问题。按照集体领导、科学分工、职责互补、权责统一的原则,起草了党组和行政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并经2023年第3次党组会议审定后印发执行,进一步明确了党组和行政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让班子成员知责、尽责,切实担负起单位管理建设的责任。
(3)针对“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对不适时宜的进行修改完善,参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下发了《宁洱县红十字会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公开制度》《监事会监督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制度》,力求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和促进工作。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开展专项活动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开展的各类谈心谈话,坚持以党性为本、以问题为导向,紧扣活动主题和干部职工岗位实际,内容上突出个性化、差异化,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共识的目的,坚决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庸俗化随意化的倾向。二是强化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履职担当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着力整治不良文风,加强对文稿、材料的审核,严格把好政治关、内容关和文字质量关。
(2)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有差距”的问题。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践行“一线工作法”,2023年党组班子先后3次到所挂包的温泉村开展工作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挂包村的村情、组情和户情,并同村组干部一起深入分析研判挂钩村的产业发展、项目储备等,为挂钩村群众增收致富出主意、想办法。同时,主动参与到挂钩村开展的红蛋节、茶叶开采节、绿美建设等重要活动中去,主动承担起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任务。
4.关于“履行职能职责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作推动不力,任务完成不及时”的问题。2022年12月底市级下达我县的14项指标均圆满完成,其中:9个乡镇红十字会的组建工作于2022年12月21前全部完成,完成应急救护取证培训406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400人的目标任务。针对2023年市红十字会下达的13项重点工作任务,已将任务指标进行了“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管理,倒排时间表、路线图,按月有序推进,力争全年重点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针对“监事会形同虚设”的问题。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2023年3月28日,宁洱县红十字会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补选产生了宁洱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宁洱县红十字会监事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宁洱县红十字会监事会2023年工作要点》《宁洱县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宁洱县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办法(试行)》,明确和完善了监事会工作职责,为加强对县红十字会内部监督打牢了坚实基础。同时监事会对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加强跟踪问效,并督促理事会对捐赠款物接收情况定期对外公布,目前《宁洱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募捐和接收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公示》《宁洱县2022年“99公益日”募捐筹集资金使用情况公示》《宁洱县红十字会关于2022年“5.8人道公益日——边境防疫”众筹项目募捐筹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示》均对外进行了发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针对“法律法规掌握不全”的问题。一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对干部职工进行了普法教育,在今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中,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管理办法》《云南省捐赠管理制度》等与单位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进行了学习,让干部职工知法守法,依法规范捐赠工作。知晓、熟悉捐赠工作相关规定,坚决杜绝捐赠程序不规范、不合规的问题发生。二是对巡察发现捐赠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了相关手续、补齐了相关材料。
5.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整改台账归档不全”的问题。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的规范化管理归档工作,引以为戒,安排专人负责,把从巡察反馈会开始的所有涉及整改工作的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建立整改台账目录、清单,确保整改台账底数清、材料实、整改工作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
(2)针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强化思想认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做到查漏洞、补短板、防风险,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和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一并进行了认真梳理,并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坚决防止老问题死灰复燃、新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切实提升整改成效。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领导干部在办公室多,深入基层少”的问题。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结合单位实际,今年班子成员主动走出办公室,到乡镇、到社区开展调研,服务群众。充分利用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资源,单位2名持证人员轮流参与到全县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2023年1至4月共培训9期6679人。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无函接待、同城接待”“陪餐人数超标”的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2023年4月20日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细化云南省省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财发〔2018〕73号)、《普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办通〔2019〕50号)精神,并修订完善了《宁洱县红十字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前置审批,规范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对“两单两票一函”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避免无公函接待、同城接待等、陪餐人数超标等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就重复报销的问题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并责成报销人员于2023年2月17日将重复报销60元的差旅费缴入中国共产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指定账户中。下一步县红十字会将严格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确保财务支出内容合法合规,金额真实准确,坚决防止“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重复报销等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会计资料存档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零余额账户和专户的总账与明细账已全部打印整理归档,并在会计凭证封面加盖了单位公章,在相应的会计凭证中加盖了财务人员私章,完善了会计档案管理。下一步工作中,县红十字会将继续规范管理好会计资料档案,做到不缺漏不丢失,确保会计资料档案规范完整。
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合理。未提交经费使用申请,报账依据不全”的问题。按照县总工会统一要求,2021年9月县红十字会工会经批准在县工商银行开设了工会专户,自此,终止了工会经费在零余额账户中的任何业务,并严格按照《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县红十字会工会经费管理,规范款项支出,认真执行审批制度,做到工会活动有会议研究记录、有活动方案。
(2)针对“未按要求收取工会会员会费”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单位工会会员收取会费,每年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核算工会会员会费。2022年收缴6名工会会员会费1206元,2023年收缴5名工会会员会费1061元。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务基础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规范化建设记录本记录不齐全”的问题。要求办公室人员充分认识会议记录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本、支部规范化建设记录本的记录,整洁、完整记录学习讨论研究的全过程,真实反映决策过程。同时,分管办公室的党组成员亲自抓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管理规范工作,确保党组会、班子会等各类会议记录规范。
(2)针对“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表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巡察反馈问题以后,县红十字会举一反三,在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谈话提醒等谈话中,严格要求谈话人和谈话对象规范填写谈话表,真实反映谈话内容,并要求谈话人、谈话对象均在谈话表上签字确认。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不及时”的问题。县红十字会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机结合,对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在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县红十字会2023年第二次党组会上传达学习了宁洱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并研究部署了2023年县红十字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针对“专题会议研究行政事务”的问题。进一步厘清了党政议事权责边界,切实规范议事范围和议事决策程序。明确党组和行政班子议事范围,对提交党组会、专题会研究的议题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再次出现专题会议研究行政事务的问题发生,确保各项议事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3)针对“廉政风险排查不认真。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不认真,风险防控措施结合不具体”的问题。一是结合各个岗位的职责,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查找各岗位风险点,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内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进行汇总,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2023年填报的《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均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廉政风险“防得住”、“控得牢”。二是加强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权力运行、制度落实过程的动态监控,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3.关于“志愿者队伍和会员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没有建立志愿者骨干队伍,没有开展志愿者培训”的问题。按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已建的志愿服务队伍进行规范管理,上半年举办了1期红十字会志愿者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志愿服务能力建设、应急救护知识、志愿者管理等内容,让志愿者获得了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教育培训和知识
(2)针对“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加强会员规范化管理,对新加入的会员严格按照《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入会程序纳入。同时,要求已发展的76名会员补齐《中国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切实规范红十字会员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79-323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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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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