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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弥渡县红十字会  作者:  编辑:弥渡县  日期:2023-10-20  点击率:17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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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92501476101000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弥渡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渡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党委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依法规划和管理全县红十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红十字会工作;研究制定本县红十字工作的建设规划和方案,指导全县各级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

2.依法设立监事会并发挥监督作用,构建高效透明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开展备灾救灾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新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战争、武装冲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开展救灾救援、现场救护工作;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本县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参与灾后重建。

4.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和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人群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提高应急条件下的应急救助能力和水平。

5.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对易受损人群进行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

6.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分募捐款物。

8.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新组织,发展新会员和志愿者;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9.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培养青少年人道主义意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10.发展与各地红十字会之间的友好交往,开展人道领域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11. 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 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3. 维护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正确使用红十字标志。

14.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三救”工作:制订《弥渡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强化与应急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积极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培训与推演。完成投资40万元的牛街乡大桥村博爱家园项目,建成逃生避难广场、红十字救护站,为578户农户发放家庭应急包和红十字应急知识手册,无息为18户农户提供滚动式生计发展金18万元,为1户生产受损户提供1万元的生产救助金,通过省红十字会实地评估。开展应急救护培训5076人次;持证救护员培训218人。春节期间,面向困难群众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受益群众468人次。在“5.8博爱周”和“助残月”期间,筹资0.46万元对困难群众开展“博爱送温暖”活动,受益23人;大病救助12人,发放救助金1.2万元;组织10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参加上海胸科医院“爱心”救治项目筛查;完成1名白血病患儿“小天使”基金救助申请审核上报;开展“博爱助学”爱心圆梦活动,在“5.8博爱周”、高考录取月等重点时间节点,通过“博爱助学”活动,助学支出5.74万元,受益困难学生51人。对放置医院、超市、酒店等地的募捐箱进行清点整理,新增润兴万家、唯品超市、易和购物三个募捐箱安置点。

2.“三献”工作: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三献”工作取得突破,发动献血2406人,无偿献全血614330ml,单采血小板45单位,李彩云、奎红春获 “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造血干细胞捐献新增入库45例。发动216人签订器官捐献志愿书。

3.筹资动员  强化捐赠服务意识,加强筹资统筹谋划,严格做好捐赠款物的审核、审批、拨付、移交、公示及监管工作。规范公开捐赠款物接收、使用情况,及时向捐赠人反馈项目执行情况。2022年募集款物价值764.56万元,任务完成率全州第一。其中,“99公益日”活动联合县文明办等十部门,共同发起“博爱弥渡行”公益网络募捐活动,共有138个爱心团队、18948人次参与,公众捐款22.94万元,获得配捐3.63万元,筹款总金额达26.57万元,筹款总额全州12县市第一。

4.疫情防控  疫情期间,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4·15”应急处置期间,切实履行成员单位职责,全力参与应急处置工作,2名干部分别参与前线指挥部综合保障组和消杀组工作。疫情期间,线下募集防控资金1万元、防控物资价值3.6万元。

5.深化改革  县红十字会机构性质由参公管理单位变更为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4人,4名参公管理人员逐步分流转岗, 4名事业人员已全部到岗,县红十字会人员身份不一、与机构性质不匹配问题理顺。

6.选举第四届理事会  3月15日至16日,弥渡县红十字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议选举第四届理事会理事33名、常务理事11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5名。

7.基层组织建设  年内共选举产生2个基层红十字会。一是成立了牛街彝族乡红十字会,1月20日-21日召开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33名代表参加会议,选举产生牛街彝族乡红十字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7名,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1名、秘书长1名,聘请乡党委书记为名誉会长。二是成立了弥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红十字会,10月13日召开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28名代表出席,选举产生弥渡县首家县级机关红十字会、大理州首家人大系统机关红十字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弥渡县红十字会为中共弥渡县委领导的群团组织,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股)筹资财务股(救护赈济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弥渡县红十字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弥渡县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689,14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2,796.42元,占总收入的94.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347.35元,占总收入的5.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428.40元,增长19.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6,061.05元,增长21.6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32.65元,下降4.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比上年度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保障缴费比上年度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682,231.94元。其中:基本支出511,487.12元,占总支出的74.97%;项目支出170,744.82元,占总支出的25.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1,741.71元,增长13.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028.91元,增长6.90%;项目支出增加48,712.80元,增长39.9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费支出、社会保险保障缴费增加;另一方面本年度新增加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1,487.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028.91元,增长6.9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费支出、社会保险保障缴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9,151.64元,占基本支出的97.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缴费等公用经费12,335.48元,占基本支出的2.41%。人均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缴费等公用经费3083.8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渡县红十字会完成红十字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744.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12.80元,增长39.92%,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新增加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工作经费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红十字业务工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好单位的日常红十字事业,组织开展博爱助学救助贫困学生,应急救护培训,向弥渡辖区发放红十字宣传材料,发放急救包,开展博爱送温暖,全年对博爱超市进行运转管理,开展好三献工作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796.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9%。与上年相比增加73,265.49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资福利费支出、社会保险保障缴费增加;另一方面本年度新增加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工作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规范财务管理,支付本年度及上年度财务核算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3,411.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4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积金缴费等人员工资支出;单位办公用水费、电费、电话费、办公费等公务支出;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用于单位开展红十字专项业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38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于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源头上规范“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支出总额。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24.00元,增长506.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24.00元,增长506.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设成立红十字会监事会,开展红十字业务有所增加,相应的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红十字业务6批次41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弥渡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721,610.33元,其中,流动资产1,675,235.71元,固定资产46,342.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2.2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61,671.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285.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弥渡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5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7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弥渡县红十字会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附:2022年决算.xls

监督索引号5329250147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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