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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条例》,遵循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独立自主地做好红十字工作。
二是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的群体的境况为目标,开展备灾救灾工作,积极组织和开展社会募捐,筹措灾害救助款物,保证灾害事件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抗灾救灾。
三是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扶危济贫、关爱弱势群体等社会救助工作,当好政府在人道领域救助工作中的助手,做人道之事,扬博爱之情、行奉献之举。
四是做好国际红十字会运动知识的传播和防灾抗灾知识的宣传培训,把灾害给人类带来的伤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五是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为害和卫生防病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积极开展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家属的关爱救助活动,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防治艾滋病和禁毒工作的良好局面。
六是配合卫生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我区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和发动工作。
七是加强学校红十字会工作。充分利用学校阵地,培养学生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组织青少年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敬老助残、扶危济贫、助人为乐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把人道主义教育与学校德育教育密切结合起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八是加强与国际、国内民间组织的交往,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这一国际性组织所具有的特殊作用,加强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国际国内的项目支持,广泛筹措资金和物资,尽力为人民做好事、做善事、解难事,为人类社会的和平进步事业作贡献。
九是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红十字会的发展后劲。
十是积极完成上级红十字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