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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依法组织开展募捐活动。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
(四)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参与艾滋病防预及吸毒危害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和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工作。
(七)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八)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九)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省州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十)完成县人民政府和省、州红十字会委托的工作和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其它相应事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 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赈济救护股、规划财务股、事业发展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广泛宣传,扩大红十字事业影响力
我会始终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扩大红十字社会影响力、唤起社会民众意识和积极参与红十字事业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多种形式的大力宣传,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红十字会事业的浓烈氛围。1.结合重要纪念日开展宣传。利用春节、“世界红十字日”“5.8博爱周”“9.9公益日”“世界急救日”“红十字青少年活动月”“三救三献活动”等在县城区、学校、社区、企业等繁华地段,围绕红十字会的宗旨和任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红十字会音频、健康义诊等形式传播国际人道主义,宣传红十字精神。
(二)认真组织,扎实开展好各类活动
1.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活动。我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普及献血知识,积极配合怒江州中心血站。
2.积极开展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自我县启动遗体(器官)、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以来,我会始终把宣传普及献血知识、推动捐献造血干细胞和遗体捐献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3.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1)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自救互救、应急避险等知识技能,让更多的师生学习、了解和掌握了应急救护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护能力。
(2)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农村活动,为群众讲解应急救护知识、应急救护技能。
(3)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在县城城区开展活动,在主干道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及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科学知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897103.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103.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91068.02元,下降4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1068.02元,下降19.7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70000.00元,下降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是我单位有调出人员,人员经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2024年无其他收入(上年470000.00元),上年收到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未一次性拨付,2024年无延续性资金支持。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6356.00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86.90元,占总支出的77.62%;项目支出249869.10元,占总支出的22.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15.42元,下降0.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2603.02元,下降12.40%;项目支出增加120787.60元,增长93.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严格落实“紧日子”要求,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进行精准减压;2.下半年调出1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保障工作推进,本年度加快东西部协作项目资资金的支出进度,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支出合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效应高于项目支出的增长效应,最终实现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6486.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0678.94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807.96元,占基本支出的8.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9869.1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兰财发〔2024〕8号2024年应急救护培训项目专项经费19381.50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相关工作产生的费用;
兰财社〔2024〕69号2023年县级派出驻村(乡镇)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19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兰财社〔2023〕95号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资金218537.60元,主要用于实施应急救护站、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覆盖及示范点建设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7103.4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36%。与上年相比减少221068.02元,下降19.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7534.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44%,完成年初预算的99.37%,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与基数变化。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066.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策调整与基数变化。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1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编制预算时。驻村工作任务(驻村队员选派名额、驻村周期)尚未由上级部门正式下达,属于预算编制时无法预判的新增支出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35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提高了公积金缴存基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等相关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原因为无“三公”经费安排。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原因为均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092.96元,比上年减少8539.97元,下降10.21%,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相关要求,加强日常办公成本管控,减少非必要办公用品采购,打印复印等消耗性支出。公用品购置、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284891.42元,其中,流动资产273222.24元,固定资产11669.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44172.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24.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只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