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红十会关于2024年度会员会费收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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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红十会关于2024年度会员会费收缴情况
龙陵县红十字会深入贯彻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云红通﹝2024﹞21号)和《关于加强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召开干部职工例会,研究工作部署,于2024年7月24日印发《龙陵县红十字会关于2024年度红十字会会员会费收缴》(﹝2024﹞—5)的函到会员单位,预计8月10日前完成会费收缴工作,并按相应比例上交到市红十字会。
龙陵县红十字会
2024年7月25日
作者:
编辑:龙陵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