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活动 >>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 >> 正文
丽江市成功实现第4例遗体捐献
来源:  作者:王丽强  编辑:丽江市  日期:2023-12-13  点击率:16  [关闭]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2023年12月9日18时许,丽江市宁蒗县大兴镇的李爷爷因病在丽江市玉龙县天德花园家中逝世,享年87岁。根据李爷爷生前遗愿,经家属同意,丽江市红十字会及时联系了大理大学,10日凌晨1点,在市红十字会2名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李爷爷的家属填写了遗体捐献登记表,大理大学代表向家属出具了遗体捐献接收证明,颁发了荣誉证书,并举行了简单的遗体告别仪式,至此,丽江市成功实现了第4例遗体捐献,也是首例在丽江办理的遗体捐献。


李爷爷生前因新冠肺炎反复近半年有余,根据李爷爷的意愿,家属多次来到市红十字会咨询遗体捐献有关程序,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对其家属进行答疑释惑,解除了家属的顾虑,坚定了捐献的信心,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在李爷爷因病逝世时,家属及时联系了市红十字会,最终完成了遗体捐赠,实现了李爷爷生前遗愿。

据悉,李爷爷早年在部队当兵,接受党的教育,转业地方后,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服务地方发展,李爷爷逝世后最终将自己的遗体奉献给我国的医学事业,彰显了他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情怀和高尚的人格魅力,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对发展医学科学事业和挽救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自2013年以来,丽江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截止到目前,全市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近4000人,实现捐献4例,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逐步成为引领社会文明进步的新风尚

作者:王丽强
编辑:丽江市
上一篇:丽江市红十字会、大理大学基础医学院共同开展遗体捐献者家属走访慰问活动
下一篇: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附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