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成功实现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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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丽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红十字会的关心支持下,丽江市红十字会按照法定职责,围绕主责主业,积极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措施,逐步建立了高效、有序的工作体系,市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有400多名志愿者加入到了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登记行列。
2020年“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丽江市及各县(区)红十字会先后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市场、景区、公园、农村集市等地,广泛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宣传活动,并通过新闻、报刊和红十字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刊发人体器官捐献基本常识等宣传资料,不断提高人体器官捐献常识社会普及率。
2020年10月5日,丽江市一青年男子因意外事故抢救无效出现脑死亡,经昆明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学评估符合器官捐献条件。
得知消息后,丽江市红十字会高度重视,及时派遣分管领导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前往丽江市人民医院,向患者亲属详细讲解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捐献政策以及捐献流程。经丽江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积极沟通协调,患者亲属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同意书,并于2020年10月21日成功捐献了1枚肝脏和2枚肾脏,成为丽江市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
下一步,丽江市红十字会将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争取部门协作,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文关怀,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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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丽江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