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红十字会外来援助项目管理办法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为了规范项目运行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明确工作职责,更好的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项目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规范、科学、安全运作。
二、凡与本单位合作的项目方,必须在省级非政府组织管理部门备案、批准,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府相关政策,在县非政府组织项目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下,严格按照《备案通知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同时要坚持平等、自愿,相互尊重的原则。
三、项目立项、实施前必须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和需求评估,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和项目方的意愿,充分发挥项目效益,促进群众生产生活的发展。
四、严格执行报告报备制度,项目实施方案、计划必须报送上级部门和县非政府组织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把关,做到内紧外松。同时,要及时报告项目进度,执行结果。
五、项目活动经费实行单独记账,专款专用,需开设专户,不得与本单位财政资金混存。经费开支应当执行中国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按照项目方资金预算安排执行,尊重事实,实报实销,节约使用并接受项目出资方财务审计。
六、项目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沟通协调项目方与具体实施者及受益方之间的关系,发挥项目办桥梁纽带作用。
七、热情接待项目方来访人员,做好服务工作,注意沟通技巧,不谈论国家政治及敏感问题,做好请示报告,并及时向县非管办报备。
八、增强保密意识,在项目实施期间必须坚持合作与防范的原则,妥善处理相关事宜,保证项目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九、项目结束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接受项目方检查验收及第三方审计。
作者:
编辑:陇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