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红十字会信息发布 “三审三校”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临沧市红十字会信息和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确保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 定 “ 四个自信”,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 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第三条 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红十字会网站、公众号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均严格执行“ 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必须严格 执行国家、省、市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管理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 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按照 “谁上传、 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特别是政治名词必须使用正确。
第五条 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要严格实行“三审三校”制度。
( 一)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在内容编辑环节应严格履行初审、复审、终审三道程序,审核标准为:政治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内容真实,时效性强, 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 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
1.初审环节。由拟稿人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拟稿部室(中心)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 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
2.复审环节。由公开事项和宣传信息涉及内容的分管领导和分管宣传的领导对稿件进行双重复审,复审环节应包括保密审核。复审人对稿件质量及初审意见提出复审意见,作出总体评价。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对外合作交流、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
3.终审环节。由主要领导负责稿件终审,根据初审、复审意见,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
( 二)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校对人员负责对校样的文字进行技术整理并对质量负责,达到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三校后,编辑人员发布信息前对全文再进行一次校对。
1.一校环节。对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格式、内容安 排、参考文献著录、文字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或出版要求,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编校人员及时修改更正。
2.二校环节。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主要检查是否 符合排版规范,检查段落安排、图表格式、公式排版等是否符合信息发布要求。
3.三校环节。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复查校对,主要检查在一 校、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包括稿件格式、内容安排、发布规范、语言表述、文字差错、段落安排等。
第六条 做好信息发布及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不得随意改变信息公开范围, 也不得随意降低信息安全标准,对涉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合作等领域把握不准的要及时对接有关单位。对不按保密规定审核或保密审核不严,导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关部室(中心)和个人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