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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澜沧县红十字会1990年成立,内设于县卫生局。2010年7月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下,澜沧县理顺了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工作,红十字会实现了机构单设(正科级单位),2012年9月正式开始组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辖区内积极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社会募捐、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澜沧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精心指导及各部门单位、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精准发力,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宗旨,以“三救”、“三献”工作为重点,团结一致、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红十字会各项工作齐头并进、成效显著。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自觉在思想政治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制定了《澜沧县红十字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点,把全年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签订到个人;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管理。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为准绳,从建章立制入手,着力规范和完善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红十字会干部职工风清气正、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三是2021年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19次,其中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意识形态工作。
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抓好阵地建设,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找准立足点,发挥思想引领、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一是成立完善澜沧县红十字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做实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安排部署意识形态阶段性工作;三是加强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
3.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1)按照《中共澜沧县委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澜发[2021]7号)文件要求,制定《澜沧县红十字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确保学习党史方向明、任务清,并成立专职副会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班子成员做好示范带动、学好用好党史这门“必修课”,切实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
(2)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和组织学习了《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四史学习。
(3)发挥红十字职能,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一是到大塘子村发放博爱项目音响15台和电视机1台价值3万元。二是联合爱心企业景谷升行农业有限公司开展洋竽进校园活动,将爱心捐赠价值3万元的洋竽10吨送到主城区学校食堂。三是上允镇翁板村疫情防控积极分子发放价值1.8万元行李箱72个,棉被72床。四是到县茶叶和特色生物产业发展中心、勐朗镇娜登社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澜沧分公司、金朗中学、勐朗镇勐朗村为832名干部职工和村民培训应急救护知识。四是送防疫物资到抗疫一线,将爱心企业和人士向县红十字会捐赠价值214.61万元防护物资和生活物资送到雪林乡、糯福乡、东回镇、木嘎乡和防疫卡点,共同助力澜沧边境抗击疫情,为抗疫防疫、助力澜沧贡献力量、汇聚爱心。
4.加强学习,依法治会,提高人道服务能力和水平
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保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依法建会、治会、兴会,组织召开澜沧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理事的决议》、《关于更换专职副会长的决议》和《关于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组织建设成效显著,人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不断改善,社会动员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红十字事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
5.红十字会改革工作。
按照《云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和《普洱市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要求,县红十字会草拟了《澜沧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核行文。县委编委增设了1名专职副监事长领导职数。
6.依法履职,稳步推进“三救”“三献”工作
(1)召开理事会工作。今年县红十字会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理事的决议》《关于更换专职副会长、会长的决议》和《关于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组织建设成效显著,人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公信力不断改善,社会动员能力不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高,红十字事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县红十字会作为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澜沧疫情防控,做好疫情物资保障工作。2021年1月—12月31日累计接收捐款106.52万元,其中:捐款103万元,市红十字会下拨3.52万元,累计接收捐赠物资价值214.62万元,并充分尊重捐赠方意愿,依法依规管理捐赠物资,根据实际需要将全部捐赠物资及时分批次的分发到澜沧县雪林乡、糯福乡强边固防和疫情防控卡点。
(3)博爱送万家工作。县红十字会与理事单位走进糯福乡坝卡乃村防治村民小组,看望慰问村内19个麻风病人。为19个麻风病人送去旅行箱、大米、食用油、毛毯、棉被、洗衣服、肥皂、面条、布鞋和药品等,折合物资2.34万元和慰问金1.28万元。
(4)人道救助工作。为最大限度地改善最困难、最需要帮助、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按照《澜沧县红十字会人道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量入为出、重点救助、扶危济困”的原则确定救助对象,人道救助16人,发放救助金1.6万元。
(5)“9.9”公益日工作。一是2020年“9.9”公益日项目发放活动。县红十字会到娜登社区开展“博爱澜沧行 救在身边”博爱家庭箱发放仪式,将20个博爱家庭箱将送到困难群众手中,配备了米、油及生活用品等。到县一中举行滇苗助学金发放仪式,为12名在校学生会发放助学金计1.23万元。旨在为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成长提供支持和帮助,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对县卫生健康局筛查出到上海市胸科医院接受免费手术治疗的9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给予每人0.1万元的医疗救助金。二是开展2021年“9.9”公益募捐筹资工作,县红十字会通过微信等方式不断转发和分享募捐平台及筹款动态,在三天的时间内,参与的人员及捐款的数额不断增加,组建44个团队,共有1570人次参与,总募捐金额达25.01万元,公益活动的开展大力弘扬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成为党和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得力助手作用。
(6)天使阳光基金工作。按照“小天使阳光基金”项目要求,接受1名白血病患儿申请。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专项救助,3名白血病患儿获得了“小天使基金”11万元的医疗救助。在实施项目中,严格把关,做好申报材料审查,确保了大病资金真正用于特困家庭。
(7)应急救护工作。开展公益应急救护培训,深入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开展群众应急救护培训,向机关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乡村村民宣传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减少人民群众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中的伤亡率,共举办8期、832人参加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宣传红十字知识、“献血、器官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禁毒防艾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使参训人员对应急救护知识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不断提升应急救护、自救互救能力。
(8)募捐工作。一是开展“99公益日”募捐活动,参与了云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上线博爱云南行救在身边项目,截止活动结束线上线下募筹金额25.02万元。二是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募捐,多方筹集人道救助金。在大兴量贩、天生祥超市、县中医院等人群聚集场所设置募捐箱和爱心企业捐助,共募捐到爱心善款0.95万元。
(9)5.8博爱周活动。5月8日是第74个“世界红十字日”,今年的主题是““关爱生命.红十字会救在身边”,围绕这一主题,为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到上允镇翁板村开展活动,提升红十字影响力、感召力和公信力。活动共向疫情防控积极分子发放价值1.8万元行李箱72个,棉被72床。
7.“三献”工作
(1)8月7日,县红十字会组织干部职工到澜沧新街开展红十字会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招募,发放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器官捐献知识等宣传资料,希望更多市民朋友树立捐献救人的意识,踊跃参与采样登记,奉献爱心,让更多的血液病患者看到生命的希望。并组织招募10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到县中医院采集血液,加入中华骨髓库。
(2)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营造“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生命之约、大爱传递”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公民成为光荣的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人体器官捐献者,现有75名志愿者加入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3)今年协助完成普洱市中心血站到我县开展无偿献血活动4次,1527人参与献血,献血量494900ml。
8.防治艾滋病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6.14”献血者日、“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条例》及艾滋病政策和防治知识的宣传,并利用单位宣传栏、单位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防治艾滋病知识和相关政策宣传;二是结合红十字会工作职能,在初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班和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班上开展防治艾滋病政策和基本知识宣传培训,年内共培训了832人。
9.宣传工作
为增强公信力,使广大群众认知“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提升红十字会在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红十字会,广泛动员人道力量参与红十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奉献爱心。结合“世界急救日”、“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宣传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大力宣传红十字会法律法规和防治艾滋病知识,让全社会和广大民众了解红十字事业、红十字知识和防治艾滋病基本知识。同时县金朗中学、社区、机关等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普及推广应急救护知识,提高急救日的社会知晓度和急救学习的群众参与度。共制作并滚动播放电子宣传标语25条,发放宣传册3000余份,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对红十字的精神宗旨有了进一步认识,更多社会爱心人士投身红十字事业,为红十字人道公益事业奉献自己的力量。
10.乡村振兴工作
按照县委政府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要求,县红十字会理清工作思路,着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选派秘书长担任娜登社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派出驻村工作队员1人开展乡村振兴工作,4名干部职工继续结对做好勐朗镇娜登社区20户监测户帮扶工作。
11.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以改善环境、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提高全民卫生素质为目的,坚持工间操制度和每周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并进行大扫除。清理街道生活垃圾、河道垃圾、彻底清除死角,对反复出现问题的区域重点治理,增加清理频次,推动整治效果的巩固和提升,并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在全局广泛开展控烟工作,在办公楼各个楼层均设置室内禁止吸烟标识,在室外设置吸烟区,在办公区实现全面禁烟,争创无烟单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强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卫生死角清除、宣传教育等工作,设置宣传教育展板,添置卫生洁具,扎实开展“7个专项行动”。
12.惜岗位、转作风、争先进工作
按照《澜沧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澜沧县开展“惜岗位 转作风 争先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了《澜沧县红十字会关于开展“惜岗位 转作风 争先进”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干部职工围绕岗位职责、适岗能力、业务实绩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开展个人自述,述清状态、述准差距。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对照岗位职责清单,结合惜岗教育所思所得,分析政治表现,反观信念立场;分析特点特长,反观适岗能力;分析工作成效,反观责任担当;分析作风形象,反观在岗状态,嵌入反思,撰写感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县红十字会改革工作迫在眉睫。一是县红十字会现有编制4名,实有人员4人,专职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1人、会计1人,远远难以满足澜沧作为普洱市第一大县和边境县红十字工作的现实需求。二是乡(镇)、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基层红十字组织建设、会员发展、志愿者服务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
2、红十字会自身宣传不够,影响面不广。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和《红十字会法》的认知度不高。宣传《红十字法》缺乏广度和深度,许多人不知道《红十字法》,以致《红十字法》规定的宗旨难以体现,职责难以落实,甚至出现有法不依,侵犯红十字权益的现象,影响社会各界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力度。
3、救灾、救助能力弱。我县弱势群体仍占有一定的比例,迫切需要建立救灾、救助体制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开展社会救灾、救助工作。创新筹资渠道,发挥红十字人道主义社会救助团体的作用,使红十字会成为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的得力助手。
4、在新冠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红十字会在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不足,在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大短板导致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时给高效快捷开展应急救援、救护和接收、发放社会捐赠物资造成一定困难。
(四)2022年工作计划
1.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红十字会作为群团组织,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组织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中央、省委重大决策以及市、县委的中心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始终注重把党和国家对红十字事业的关怀和殷切期盼具体而深入地落实到红十字组织联系和服务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中。
2.坚持依法治会,认真履行职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推进红十字会法治化建设。贯彻落实好推进红十字会治理结构改革、拓展红十字会法定职责、强化红十字会财产监管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和重要规定,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加强红十字会品牌建设、公信力建设、组织队伍建设,提高人道服务能力,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做好“三救”、“三献”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在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中重要力量,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生力军、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桥梁纽带,积极打造“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红十字组织。
3.切实加强“三救”“三献”工作。一是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级红十字会要求,持续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筹措及分发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与县应急办、县民政等部门之间联系,做好灾害信息收集整理和及时准确上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红会及社会各界对重大灾情的款物援助,并有效规范救灾款物分发管理。三是积极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机动车驾驶员、消防、公安、建筑、厂矿、学校等行业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工作,努力提高突发事故中自救、互救意识和急救技能,提高市民正确处置、应对突发事件及自救互救的能力。四是做好人道救助工作。努力争取总会“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等项目,争取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我县人道救助工作,提高红十字会人道救助能力。五是继续协助市血站做好无偿献血及宣传工作。六是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的宣传普及,积极组织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参加捐献活动。七是按照省、市红十字会的工作安排,依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捐赠及宣传工作。
4.坚持不懈推动募捐筹资,着力在人道资源动员中实现新突破。要把面向社会募捐、汇聚社会爱心摆在红十字工作突出位置,加强筹资统筹谋划和工作指导,研究制定筹资发展规划,推动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可持续的筹资工作格局。强化筹资意识,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领域,策划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筹资品牌。大力提升互联网筹资水平,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为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2021年12月30澜编发(2021)54文件下2个事业编制)。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澜沧县红十字会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GK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澜沧县红十字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 7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9 万元,占总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73.71万元对比减少1.23万元,减少16.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五险及人员工资有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3.71万元对比减少1.23万元,减少16.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五险及人员工资有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49万元。与上年73.71万元对比减少1.23万元,减少16.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五险及人员工资有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3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0万元对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73.72万元对比减少1.23万元,减少16.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五险及人员工资有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02%。与上年68.39万元对比减少0.96万元,减少1.3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五险及人员工资有变动。主要用于单位经费开支,如: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水电费、养老保险等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8%,与上年5.33万元对比减少0.27万元,减少5.0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社会保障医疗缴费支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6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的60.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95万元比2020年0.46万元增加0.49万元,增长10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9万元,增长107.0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和业务往来增加,因此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0.00%; 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5 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 (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 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督导和乡镇到县红十字会对接疫情捐赠物资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3万元,与上年8.79万元增加0.34万元,增加13.72%,主要原因分析为2021年开展业务增加,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垃圾费)、差旅费、租赁费(平台租车)、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澜沧拉祜族自治县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9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83万元,固定资产19.04万元,(减)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1.2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7.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00元,在建工程0.00元, 无形资产0.00元,(减)累计摊销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72.3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3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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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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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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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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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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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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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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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9.63 |
80.59 |
19.04 |
0 |
0 |
0 |
19.04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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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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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80077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