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红十字会2020年度
财务收支审计报告
天瑞审字[2021]第592号
宜良县红十字会:
我们接受宜良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宜良红会”)的委托,组成审计组于2021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对宜良红会2020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政府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提供财务收支会计资料和编制财务报告是宜良红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收支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宜良红会2020年度的财务收支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收支记录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记录金额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我们考虑与财务收支记录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单位基本情况
宜良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成立于1997年3月,挂靠县卫生局,2010年8月独立设置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宜良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红十字会的指导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七项基本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工作目标,依法建会,依法兴会,严格履行职责,广泛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救济、医疗救护、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查人转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对外交往与合作等各项人道主义工作,为促进宜良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了其他社会团体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成为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有力助手。
内设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宜良县红十字会未设内部科室,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事业编制4人,实际在职在编人员4人。建立了《宜良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宜良县红十字会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宜良县红十字会捐赠款物接收和划拨管理流程的通知》等管理制度、规定及办法,内控机制基本健全完整,能够满足日常预算管理和财务核算需要。
以往年度审计情况:
2017年、2018年、2019年宜良红会接受了外部审计,其中:云南天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出具《宜良县红十字会2017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天瑞审字【2020】第767号、《宜良县红十字会2018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天瑞审字【2020】第766号、《宜良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天瑞审字【2020】第765号。
四、审计的范围、重点和方法
(一)审计的范围
本次审计对宜良红会2020年度财务收支涉及到的报表、账册、凭证和相关预算文件、管理文件等资料进行审计。
(二)审计的重点
宜良红会2020年度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和真实性。
(三)审计的方式:就地审计。
五、审计后财务收支情况
会计期间: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审计前 |
调整数 |
调整后 |
一、财政拨款 |
668,5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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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8,645.51 |
其它收入 |
2,821,29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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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1,296.54 |
利息收入 |
126.51 |
|
126.51 |
收入合计 |
3,489,942.05 |
|
3,489,942.05 |
二、事业支出 |
686,060.45 |
|
686,060.45 |
其他支出 |
2,821,296.54 |
|
2,821,296.54 |
支出合计 |
3,507,356.99 |
|
3,507,356.99 |
三、当年收支结余 |
-17,41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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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4.94 |
加:年初结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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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7,41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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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4.94 |
四、年末结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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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审计后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收支报表详细数据见附件1、附件2。
六、审计意见
经审计,我们认为:
(一)宜良红会对收到的财政性资金进行专账管理与核算;财政性资金支出能够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与财务管理制度办法执行,审批手续比较齐全。
(二)宜良红会对各项社会捐赠收入按项目进行核算与管理,能较好按照捐赠者意愿拨付捐赠资金,资金拨付及审批手续齐全。
(三)宜良红会购置固定资产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要求报云南省财政厅进行采购计划及审批;处置固定资产按照云南省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进行。
(四)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宜良红会已执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报表的编制符合《政府会计制度》及《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规定,内控机制基本健全完整。
七、免税资格认定说明
(一)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认定为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
2.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4.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5.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6.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款所称投入人是指除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7.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其中: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工作人员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除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前年度的检查结论为“合格”;
9.对取得的应纳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10.宜良县红十字会申请前连续三年捐赠收入、捐赠支出(公益性支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11.宜良县红十字会申请前连续三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列情况。
12.2020年度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13.2020年度受赠资金具体来源情况。
(二)免税资格认定条件的审计情况
根据文件规定要求逐项对应:
1.宜良红会于2010年8月经宜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依法作为独立的事业单位,由宜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一个条件。
2.宜良红会业务范围为卫生救护、急救交流、灾害救济、培训服务,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二个条件。
3.宜良红会2020年度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活动及捐赠支出,未用于其他非公益性及营利性支出,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三个条件。
4.宜良红会财产及其孳息主要用于单位日常业务活动及捐赠支出,未用于分配,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四个条件。
5.宜良红会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将根据政府的要求持续存续,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五个条件。
6. 2020年度的宜良红会投入为县财政拨入的财政拨款和取得的捐赠收入,未收到其他投入人的投入;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六个条件。
7. 宜良红会工作人员分为在编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参照公务员管理,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县红十字会实际在编人员4人,全年财政统发工资薪金共计365,244元,扣除缴纳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职业年金个人部分14,899.20元、养老保险个人部分96,895.20元后的金额为253,449.6元,在编人员2020年年平均工资为91,311元。
宜良红会税务登记所在地为宜良县,宜良县统计局发布的2020年宜良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1,398元,在编人员2020年度人均平均工资未超过2020年宜良县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两倍年平均工资182,796元,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七个条件。
8.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于2010年8月13日经宜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530125518467078P,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八个条件。
9. 2020年度宜良县红十字会的收入按照收入的性质分别进行核算,分为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和会费收入,发生的支出均与上述收入相关,主要为人员薪酬、捐赠支出等,上述收入均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中规定的免税收入,符合上述免税资格认定的第九个条件。
10.宜良县红十字会申请前连续三年捐赠收入、捐赠支出(公益性支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年度 |
接受捐赠收入 |
捐赠支出(公益性支出) |
执行情况 |
2017 |
552,600.00 |
552,600.00 |
本年无结余 |
2018 |
142,034.38 |
142,034.38 |
本年无结余 |
2019 |
283,865.50 |
283,865.50 |
本年无结余 |
合计 |
978,499.88 |
978,499.88 |
- |
11.宜良县红十字会申请前连续三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列情况:
宜良县红十字会申请前连续三年接受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列为100%。
12.2020年度宜良县红十字会接受捐赠的总收入2,821,296.54元,用于捐赠总支出2,821,296.54元,占用于支出公益事业的比列为100%,本年无结余。
13.2020年度收入支出明细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收入项目 |
金额 |
支出项目 |
金额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608,519.00 |
一、 财政补助支出 |
656,447.36 |
二、其他收入 |
60,000.00 |
二、其他支出 |
29,613.09 |
捐赠收入 |
2,821,296.54 |
捐赠支出 |
2,821,296.54 |
利息收入 |
126.51 |
其他 |
|
公务员体检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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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费收入 |
|
|
|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奖励金 |
|
|
|
援助缅甸人力资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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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合计 |
3,489,942.05 |
四、支出合计 |
3,507,356.99 |
注:受赠资金具体来源情况明细详见附件3.1.、附件3.2.。
经审计,我们认为宜良红会满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中规定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条件。
附件:
1.资产负债表
2.收入费用表
3.接受捐款、捐物汇总表
3.1.接受捐赠款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明细表
3.2.捐赠物资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明细表
云南天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昆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0二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