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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东川区红十字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三)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五)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七)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八)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九)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东川区红十字会内设科室职能职责

    部门名称:办公室

    部门负责人:韩瑜

    部门职能:

    1、负责区红十字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和重要文稿起草;

    2、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与市红会和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并牵头承办相关事宜;

    4、负责会机关行政管理和各科室的协调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负责督促检查会领导、理事会决定事项和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工作的落实;

    6、负责会机关印鉴管理、文件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综治维稳、安全保卫、值班安排、来信来访以及会机关车辆管理等工作;

    7、负责与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及市红十字会的工作沟通联系,并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8、负责办公自动化的规划、建设、管理;

    9、完成会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部门名称:赈济救护科

    部门负责人:罗彪

    部门职能:

    1、负责全区红十字会系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及业务培训工作;

    2、组建和管理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援队、组织应急演练;

    3、负责区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级红十字会救灾、备灾设施的建设工作;

    4、负责区红十字会捐赠物资和救灾储备物资的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应急工作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以及开展扶危助困工作;

    6、负责对区内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实施救助,及时收集、整理、上报灾情和及时反馈救灾救助信息;

    7、负责备灾、救助和恢复重建项目工作,督促并指导基层红会做好项目工作;

    8、指导、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培训和红十字(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

    9、指导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工作;

    10、完成党组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

    部门名称:组织宣传科

    部门负责人:(空缺,暂由专职副监事长代管)

    部门职能:

    1、统筹并指导各乡镇(街道)、学校、企业等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宣传、检查、督促、指导红十字会法律法规的实施;

    3、负责红十字会系统专兼职干部培训工作;

    4、负责红十字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步督促开展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6、负责区红十字会网站、“博爱东川”微信公众号等的管理维护及新闻宣传工作,抓好宣传队伍建设;

    7、负责区红十字会重大宣传活动、新闻报道、品牌推广工作;

    8、负责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国际人道法的传播及法治宣传和教育工作;

    9、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10、完成党组和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