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十字会法律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摘要:
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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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本单位预算管理水平,增强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作实际,对2017年度红十字会法律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现将项目执行情况及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昆明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中“第四条其他行政机关应当聘请法律顾问,其中外聘法律顾问数不得少于1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要求,为了加强红十字会的自身建设,通过聘请法律顾问,不断提高红十字会依法用权、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项目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20日,自评金额0.8万元。由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三、项目管理及绩效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良好,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金管理情况较好,财务管理规范,我会顺利开展了法律服务工作。
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作者:
编辑: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