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昆明市红十字会(市本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接收社会捐款统计数的情况说明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2020年2月10日,我会在官网对2月3日18时至2月9日18时市本级接收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款情况进行了公示,经核查,2月5日云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转来泰和泰(昆明)律师事务所捐款37300元、云南伟欣律师事务所捐款3000元,这两笔款项属于组织间资金转入(云南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已为两家律师事务所开具了捐赠票据),不应纳入昆明市红十字会直接接受捐赠资金收入的统计。经调整,截至2020年3月9日18时,昆明市红十字会(市本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接收社会捐款累计金额为2186.46947万元。
特此说明。
昆明市红十字会
2020年3月10日
作者:
编辑: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