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红十字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单位收支管理、规范单位收支核算,根据《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
单位每年编制收入预算。预算的编制由会计人员会同各有关人员,按照当年工作任务,并根据上年执行情况及本年度相关因素,参照国家标准进行核定和编制,报领导审核,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作为单位本年度预算收入依据。年度内要调整收入预算,应按规定办理调整手续。
二、支出管理
1、支出预算
每年均需编制支出预算。坚持稳妥可靠、量入为主、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原则。做好每年经费支出预算,财务部门根据任务,有关标准和定额,正确编制支出预算,经相关部门核批以后,作为单位预算执行的依据。
2、支出管理
单位的各项支出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归口管理的原则。由财务部门统一安排、掌握使用,重大项目的安排使用,须经局务会讨论后决定。
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开支范围。各项支出的使用应划清资金渠道分别列支,对项目支出(如贵重仪器、设备、工程)均应事先进行可行性讨论,专项安排支出。
支出的审批权限
(1)人员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属单位主管领导
① 单位在编职工的工资及其津贴的变动和调整,独生子女补助费、遗属补助费、丧葬及抚恤费、其他福利费的开支,均由人事部门负责核定,通知财务部门办理。
②职工探亲路费、子女保育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因工作需要雇佣计划外用工(应报财政备案)、职工养老保险金及职工公积金、职工医药费等必须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销。
(2)公用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属单位主管领导
①日常办公用品、清洁用品、业务消耗品、业务印刷品的购置,使用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核定采购资金额度,提出采购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财务部门经手人签名、验收人员签名, 经领导签字确认后票据支付。
②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参观,均需经主管领导签名后向财务科预支出差费。出差回来后一星期内由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③宣传学习费、职工培训费(包括职工文化业务学习、短期培训班)都由主管领导审核报销。
④专业图书及报刊杂志费,需制订计划,报领导审批。
(3)其他
①单位的一切财产物资,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用,应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②对未同有关部门联系,未经领导批准,科室和个人擅自采购或修理所发生的费用,财会部门一律拒绝报销。
③各项报销必须有合法的票据,对不合规的票据财务部门有权退回,重新办理。
各科室对各项经费支出,都应根据批准的预算,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使用。财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支付和报销。各领导和有关人员都应支持财会人员行使职权,使单位的支出管理制度得以顺利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