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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东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编辑:景东彝族自治县  日期:2023-12-22  点击率:4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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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县红十字会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景东县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第三条  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

第四条  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兼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账手续。自制原始证格式由财务人员统一制定。

第五条  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认真贯彻国家各项改革措施,既要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又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第六条  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出纳会计各司其职,互相制约。

第七条  会计人员应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每要及时将各类会计、证、表等资料分类装订,立卷归档。

  为节约开支,减少浪费,各预开支必须经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严格履行支笔审批制度

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报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发票由财务按计划审核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以报销。开支数额超1000元以上的单项开支由班子会议审议开支,开支数额超3000元以上的单项开支按三重一大审议后开支

第九条  财务报销。职工因公外出开会、培训、必须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监制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固定资产按财政相关规定执

购买低值易耗品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定购买和报销

第十条  固定资产统由会计进行管理,应建立健全管理账卡,对报损、报废按规定审批并分管领导

第十一条  福利制度。医药费老金、公积金、独生子女干部职工常规检查医疗医药费按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捐赠款物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财产清查。每年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将结果报财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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