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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编辑:剑川县  日期:2023-06-27  点击率:2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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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剑川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剑川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剑川县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己任,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目标,以“三救”、“三献”为工作主线,坚持人道惠民,落实依法治会,积极开展红十字宣传、救灾救助、卫生救护应急培训、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等工作,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积极开展人道、博爱工作。一是在元旦、春节来临之际,利用2021年“99公益—博爱剑川行,救在身边”网络筹款58290元,由省红十字会统一招标采购201个“博爱家庭箱”,包含米、油等常用物资,对困难群众开展慰问,共走访慰问群众212户。二是联合县妇联、团县委等多家群团组织到中心敬老院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对敬老院64位孤寡老人进行看望慰问,送去价值29592元保暖棉服64件。在“世界麻风日”,积极协同卫健部门开展“关心、关爱”麻风病人活动,送去价值6056元保暖棉服14件,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帮助、关怀。三是根据《大理州红十字会救助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确保高效地将社会爱心人士的爱心和温暖,通过红十字会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帮助解决燃眉之急。剑川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贫困学生爱心救助活动,对剑川一中高三年级品学兼优贫困学生实施救助,救助了10人,每人发放救助金1000元。受助学生表示一定会努力学习,发奋图强,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以此报达各界爱心人士的关爱与帮助。四是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5.16全国助残日”等节日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扶危助困活动,对剑川宝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贫困群众、镇发达村重度贫困残疾人进行走访慰问,慰问贫困群众14人和重度贫困残疾人8人,共送去关爱资金6800元,充分彰显人道力量。

2.积极依法推进“三献”工作。一是39日至10日、923日至24日两次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配合大理州中心血站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献血人数达1097人,献血量达276420ML,同时组织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宣传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30份血样入库。二是强化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先后组织4名先心病儿童到大理州红十字会参与上海市胸科医院的儿童先心病复检,争取优势医疗资源帮助和项目救助。三是积极向上级红十字会申请小天使白血病儿童救助“国家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符合救助2名,共计60000元。及时告知受救助患儿家庭,到州红十字会办理相关手续,由云南省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向大病患儿家庭个人银行账户拨付救助资金,及时缓解了患儿家庭医疗费用困难。四是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宣传周之际,广泛宣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县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在金狮广场为过往行人开展包括红十字知识、无偿献血、艾滋病防治、地震应急救援、造血干细胞捐献、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为过往群众义务测量血压,共发放了宣传资料400余册,测量血压200余人次。

3.积极推进自身能力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红十字会机构改革工作。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州、县党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20213月我会起草《剑川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经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下发至各单位。我会机构改革工作有序开展,依据《中共剑川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将剑川县红十字会现有人员编制置换为事业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县委编办〔202118号)要求,按照一进一出原则,目前我单位原有行政人员4人,已置换3人。二是不断加强红十字队伍建设。将提升红十字队伍能力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依照红十字会相关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将学习红十字相关知识形成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积极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借助“5.8”世界红十字日契机,在明确红十字志愿者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能和资源,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人道服务的活动要求的前提下,我会向社会招募了56名红十字会志愿服务者,涵盖县教育系统、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公安、保、林业、人大、审计、政策研究室等行业。

4.积极开展募捐筹资工作。一是主动申请办理公益性群众团体税前扣除资格,拓宽捐赠渠道。县红十字会在明知经费短缺条件下成功克服困难完成第三方对县红十字会2021年的捐赠账户审计,按照要求及时向省、州、县财政、税务部门提出公益性捐赠税前扣税资格申请,县红十字会近三年来财务经审计符合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税资格认定,为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赠争取了应享受的合法权利。二是积极向大理润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争取价值180万元医疗设备和试剂自动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9台及试剂9套,用于9家医疗卫生部门开展诊疗服务项目,有效地助力剑川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三是支援“5.21”漾濞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发生后,在上级红十字会和我县地震应急中心指挥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会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支援“5.21”漾濞地震抗震救灾募捐筹资等工作。通过县委宣传部公众号、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宣传红十字会网络众筹关爱行动,通过政务网平台向全县各级各部门各爱心人士发布接受社会捐赠款物公告,得到爱心企业、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的积极响应。为将支援“5.21”漾濞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款物及时有效的收集好、使用好,我会认真做好每笔捐赠款物的接收登记造册工作,并在政务平台、县融媒体中心等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会捐赠款物的情况监督。截止2021730日,我会共接收到捐款资金103300元。捐赠资金将全部汇入州红十字会账户由州红十字会统筹安排使用,用于“5.21”漾濞地震抗震救灾各项工作。四是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开展“99公益日”“博爱剑川行”一起捐活动,线上网络筹款共计69456.47元,将通过省红十字会统一招标采购“博爱家庭箱”(箱内装有慰问物资),用于慰问救助我县辖区内孤寡、老弱病残等最易受损群体,以及奉献大爱最需要帮助的家庭等。

5.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工作。应急救护工作是红十字会事业中核心业务之一,县红十字会认真组织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和开展应急救护推进年活动重要意义,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动员师资志愿者积极参与普及培训。按照上级红十字“五进”要求,一是“进机关”普及培训。2021年是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县城创建的关键之年,根据《剑川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近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相关要求的通知》机关、企事业单位、省驻剑单位每年至少组织4次健康教育的要求,县红十字会积极主动联系各单位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目前已完成县水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妇联、团县委等多家单位培训,共培训5204人。二是“进学校”普及培训。在县内3所高中、2所中学、10所“博爱急救站”小学开展共计15期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培训活动,受益学生达1216人。三是“进企业”普及培训。对狮河宏胜木雕公司等3个企业进行集中在县城民兵集训基地开展普及培训,共培训41人。四是“进农村”普及培训对农村民兵及农业合作社人员集中在民兵集训基地开展普及培训,共培训42人。通过互动、模拟式培训,使他们对应急自救互救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自救互救能力。

6.扎实有效地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县红十字会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意识形态工作与职能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找准立足点,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作用,扎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共同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推动干部职工带头讲政治、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到具体行动具体工作上,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以实际行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县红十字会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清形势,增强责任当担大局意识,深入推进我会惩防体系建设,聚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自我革命的精神,立足岗位谋发展,促进干部成长,助推红十字“三救”、“三献”工作。剑川县红十字会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力抓好各级党委、政府重要部署落实,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县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助手作用,不断开拓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

8.持续巩固创卫,全力助推创文工作县红十字会进一步深化认识创卫、创文重要性强化网格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卫、创文宣传。坚持每周一至周日安排人员到网格责任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每周五组织县红十字会的全体职工,到网格化管理责任区集中进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卫、创文宣传和环境卫生整治,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创卫、创文知晓率与参与率。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无偿献血日等时间节点,借助网络、微信、微博、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全力助推我县创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剑川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剑川县红十字会,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和赈灾救护股,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剑川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剑川县红十字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28.73万元,同比下降34.83%。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处于改革过渡期,人员置换,2021年末实有人数3人(行政1人、事业2人),5月调出行政2人,10月调入事业1人,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相对行政人员少,与之对应收入减少。二是博爱家园项目在2020年已实施完工,2021年我单位无新增项目,项目收入为零,与之对应相比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剑川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总支出38.85万元,同比下降率41.0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处于改革过渡期,人员置换,20215月调出行政2人,10月调入事业1人,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相对行政人员少,与之对应支出减少。且博爱家园项目在2020年已实施完工,2021年我单位无新增项目,项目支出为零,与之对应相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39万元,同比下降率25.78%。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处于改革过渡期,人员置换,20215月调出行政2人,10月调入事业1人,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相对行政人员少,与之对应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剑川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6万元,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博爱家园项目在2020年已实施完工,2021年我单位无新增项目,项目支出为零,与之对应相比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7%。与上年对比减少18.7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处于改革过渡期,人员置换,20215月调出行政2人,10月调入事业1人,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相对行政人员少,与之对应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保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剑川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支出,本年无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公务接待支出,本年无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为0.00万元。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剑川县红十字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5万元,下降42.35%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我单位人员减少及无项目,因此我单位运行经费支出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2.25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04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福利费0.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剑川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31.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18万元,固定资产1.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6.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1.60 

23.18 

1.99 

0.00 

0.00 

0.00

1.99 

0.00 

0.00 

0.00 

6.43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剑川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剑川县红十字会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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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剑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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