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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科普】公民参加献血有哪些规定
来源:  作者:  编辑:会泽县  日期:2024-11-26  点击率:85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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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龄方面

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若既往无献血反应,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献血量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献全血200毫升或300毫升或400毫升。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献1个至2个治疗单位,或1个治疗单位及不超过200ml血浆。全年血小板和血浆采集总量不超过10L。

三、献血间隔

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2周,不大于24次/年。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献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间隔不少于4周。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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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会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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