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指导、协调全县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急救工作;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与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事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捐赠者的意愿处置分配募捐款物。
8.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根据《中共鹤庆县委关于印发〈鹤庆县党史学习教育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鹤发〔2021〕7号)的精神,结合县红十字会实际,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抓实专题学习。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深入学习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做出的伟大贡献,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的宝贵经验。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读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用好《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中国共产党云南历史》等重要参考材料。二是积极参加专题宣讲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县级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所开展的各类宣讲活动。三是积极参加专题培训。积极参加省州县各级党委组织的党校、干部培训、“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组织干部和党员积极参加轮训。充分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陈列馆等红色资源开展现场教学。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云岭先锋”APP、“云岭先锋”夜校、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新媒体平台,加强线上学习。四是开展系列活动。积极参加“永远跟党走”系列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学习先进典型”系列教育活动和“红色故事大家讲”系列活动。五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红十字事业发展,组织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列出民生实施计划和为民服务清单,坚持上下联动,抓紧推动解决,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志愿服务,在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环境保护等工作一线亮出身份、发挥作用,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制度,组织机关党员深入村组、社区走访群众,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2.积极开展“三救”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大众性公益卫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为了普及群众应急救护技能,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有效降低意外造成的致残率和致死率,鹤庆县红十字会开展“五进”活动,认真做好大众性公益卫生应急救护知识培训,2021年举办公益讲座培训1230人次。二是积极开展救助工作。在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共对残疾人、困难会员、麻风病人、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59户进行慰问,对每户给予一个家庭救助箱,给困难群众送上一份生活用品。认真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主题活动,县红十字会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金墩乡、松桂镇、龙开口镇、辛屯镇大病、困难学生家中实施救助工作,此次活动共救助大病、困难学生50户,发放救助资金9.92万元。在“6·1”儿童节期间,对鹤庆县红十字会所挂钩的六合乡毛谷村小学12名学生送上了爱心礼包。9月,对困难大学生救助1.20万元。2021年共计接受捐款10.43万元,捐物价值780.44万元。三是积极帮助白血病患者申请资助项目。积极帮助白血病患者申请小天使基金资助项目,为患者及家属争取更多的资助。
3.积极宣传推动无偿献血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
一是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积极与县卫健局共同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共组织开展了4次无偿献血活动,全县有2088人次机关干部职工、医务人员、青年志愿者踊跃参加无偿献血500720毫升,有力地推动了我县无偿献血工作。二是大力宣传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结合无偿献血活动和公益日活动,我会对器官遗体捐献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器官遗体捐献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三是大力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2021年捐献32例造血干细胞。
4.继续巩固“博爱家园”项目,开展生计资金发放活动。
3月份,鹤庆县红十字会在六合彝族乡毛谷村委会开展了“博爱家园”项目生计金发放仪式,主要是为了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帮扶力度,此次共发放博爱生计金15.00万元,2.00万元的5户,1.00万元的5户,用于发展养殖业。
5.认真开展云南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治疗工作。
根据大理州红十字会工作安排和要求,经我会广泛动员,于6月22日组织6名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到大理州红十字会参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复查治疗,并分别于8月和9月安排符合手术的2名到上海胸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
6.加大宣传力度。
鹤庆县红十字会充分利用大理州红十字会、鹤庆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宣传红十字会工作中的亮点、特色,讲好红十字故事。共报送信息29条。普及卫生救护培训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3318人次。
7.深入开展红十字会改革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县党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9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8号)及《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9〕42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鹤庆县红十字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红十字会改革工作,并向县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改革工作情况,鹤庆县红十字会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个事业单位是鹤庆县红十字会。
鹤庆县红十字会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
1.办公室;
2.业务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80.20万元对比减少2.94万元,下降3.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名,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入2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有交通补助,而且工资收入比非参公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高约1.60万元;二是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经费财政少拨款1.34万元。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1年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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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收入 |
支出 |
支出占比% |
772,579.89 |
772,579.8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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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6 红十字事业 |
772,579.89 |
772,579.89 |
100% |
2081601 行政运行 |
745,975.99 |
745,975.99 |
100% |
2081699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 |
26,603.90 |
26,603.90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60万元,占总支出的96.56%;项目支出2.66万元,占总支出的3.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80.20万元对比减少2.94万元,下降3.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名,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入2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有交通补助,而且工资收入比非参公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高约1.60万元;二是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经费财政少拨款1.34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60万元。与上年80.20万元对比减少2.94万元,下降3.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名,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入2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有交通补助,而且工资收入比非参公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高约1.60万元;二是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经费财政少拨款1.3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鹤庆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6万元。与上年4.00万元对比减少1.34万元,下降33.50%,主要原因为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经费财政少拨款1.3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用于卫生救护培训师资费及志愿者服务费2.66万元;共开展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1230人次,卫生救护员40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80.20万元对比减少2.94万元,下降3.6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单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名,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调入2名,参公管理事业人员有交通补助,而且工资收入比非参公事业人员的工资收入高约1.60万元;二是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项目经费财政少拨款1.3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保障鹤庆县红十字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支出74.6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32万元,占行政运行支出的95.60%;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占行政运行支出的4.40%),占总支出的96.56%;大众性公益卫生救护培训日常公用经费(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66万元,占总支出的3.44%。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因为本单位无“三公”经费,所以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开支及相关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部门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万元,与上年5.85万元对比减少2.57万元,下降43.93%,主要原因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出2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调入2人,其他交通费用减少2.58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0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鹤庆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9.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48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3.35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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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鹤庆县红十字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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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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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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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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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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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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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48 |
9.48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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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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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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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鹤庆县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1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