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入情况
二、单位支出情况
三、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鹤庆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指导、协调全县红十字会工作。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急救工作;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与国内外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的有关事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捐赠者的意愿处置分配募捐款物。
8.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 属2013年新独立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并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县红十字会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业务股两个职能股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鹤庆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红十字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县红十字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结合“两个革命”开展“学做”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算笔账”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州红十字会各项工作要求,大力弘扬红十字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实施人道救灾、救助、救济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改善民生、推动鹤庆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应急救护工作不断增强,应急救援机制不断完善。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纳入了县政府应急救援响应体系,促进红十字会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和向上向外争取救援,更好的统筹人道资源力量。
二是艾滋病防治和应急救护培训覆盖面扩大。以艾滋病防治和应急救护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为抓手,向干部职工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技能,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全年参与培训人员达2023人次,其中190人参与救护员证培训。
三是人道救助范围不断扩大。1、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对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进行慰问,为180户1080人次困难群众送上家庭博爱箱。认真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主题活动,利用线上的筹集资金为松桂镇中窝小学建立一个简易的救护站。在“6·1”节期间,对挂钩的六合乡毛谷村小学12名学生送上了爱心礼包,对县红十字会驻村工作队员所在的龙开口镇禾丰小学21名学生送上了爱心礼包。2、加大健康扶贫力度。实施“爱心”慈善救治,认真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手术治疗工作。根据大理州红十字会工作安排和要求,经我会广泛动员,初步登记8人,组织先天性心脏病患者2人到大理州红十字会参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和复查治疗,于9月份组织1名患儿到上海胸科医院接受手术治疗。3、积极开展助医助学活动,实施“博爱助学”项目,共救助26名大病、困难家庭的学生。4、倾力挂钩村工作。选派1名工作队员长期驻村,班子成员多次深入挂钩村开展工作,通过产业、就业、助医、助学、送温暖等帮扶政策的落实,助力挂钩村发展。
四是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和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稳步推进。1、与县卫健局共同开展无偿血活动,全县共有3296人次参加,献血850480毫升,其中献血小板26人(26个治疗量)。2、造血干细胞工作有序推进,加强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动员,开展血样采集和回访工作,巩固和壮大捐献者队伍,提高入库率和有效库容率,全年共采集造血干细胞捐献血样35份,超额完成了州红十字会下达的年度任务目标。3、大力宣传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结合无偿献血活动和公益日活动,对器官遗体捐献进行了广泛宣传和动员,全年共有121人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
五是人道资源动员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共募集款物价值131万元。1、强化红十字会宣传工作,紧紧抓住“5.8”世界红十字日,“9.9公益日”和世界急救日等节点组织全县宣传性活动。加强筹资动员募集款物。创新筹资方式,广泛发动网络筹款和公益项目筹款。参加全州红十字会网络众筹大赛,在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5.8”世界红十字日一共在线上筹集捐款3671.13元。组织全县78家单位参加州红十字会召开的“99公益日”活动动员暨业务培训视频会议,共组建91个团队,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的努力下,公众筹款104599.31元,配捐16426.99元,筹款总额为121026.30元,实现了十万元县的首次突破。2、全力投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多措并举募集款物。今年“8.14”疫情发生后,县红十字会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服从大局、弘扬奉献精神,找准自身位置,快速应急反应,积极主动作为、服务疫情防控。县红十字共接受捐赠款物952731.5万元,并认真按照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第一时间将捐赠物资调派到相关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及时解决了群众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需求。公开透明接收监督,及时通过鹤庆县融媒体中心的各个平台发布《捐赠款物公示》3期。
六是创新突破,服务群众。1、红十字服务窗口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7月27日,县政务服务大厅又增加了一项服务职能,县红十字会服务窗口正式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依托综合服务窗口为人民群众增添七项人道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红十字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2、继续巩固“博爱家园”项目,开展生计资金发放活动。今年3月份,县红十字会在六合乡毛谷村委会开展了“博爱家园”项目生计金发放仪式,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帮扶力度,帮助群众发展养殖业,共发放生计金18万元,2万元7户、1万元4户。
七是深入开展县红十字会改革工作和换届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红十字会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红十字会改革工作,5月份县委、县政府通过了《鹤庆县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经县委同意,9月30日,鹤庆县红十字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常务理事,县红十字会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县委常委、副县长张林同志当选为县红十字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赵根虎同志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大会聘请鹤庆县委书记段红丽同志担任县红十字会名誉会长。
八是加大宣传力度。县红十字会充分利用云南省红十字会、大理州红十字会、鹤庆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宣传县红十字会工作中的亮点、特色,讲好红十字故事。共报送信息21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纳入鹤庆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人(机关工勤1 人不占编制),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2年度鹤庆县红十字会资产折旧完,无固定资产。《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0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64万元,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增加6.44万元,增加6.99%。主要原因为2022年增加1名副监事长工资性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2.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8万元(本级财力92.0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85.64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万元,增长6.99%,主要原因为2022年增加1名副监事长工资性支出增加。
二、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9万元)
基本支出90.21万元与上年81.46万元对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8.75万元,增加9.69%,主要原因为2022年增加1名副监事长工资性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1.87万元,与上年4.00万元对比,减少2.13万元。增减变化原因为2022年公益性卫生救护培训项目预算数压缩为2万元,年底财政未全部拨款。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 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08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具体为:
1.2081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红十字事业—行政运行90.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人员工资。
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9万元
2.2081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87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1万元,项目支出1.87万元。按部门经济科目分具体为:
1.301工资福利支出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2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03奖金支出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支出3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4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0201办公费支出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215会议费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228工会经费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239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7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鹤庆县红十字会无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鹤庆县红十字会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鹤庆县红十字会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万元,与上年3.47万元减少0.08万元,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鹤庆县红十字会 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鹤庆县红十字会 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0.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等,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8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73万元(基本工资支出:24.26万元;津贴补贴支出:7.37万元;奖金支出:4.55万元;绩效工资支出:3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0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0.7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5.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72.09对比,增加14.23万元,上升16.40%,原因为人员变动后工资性、社保性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万元(办公费支出1.55万元,会议费0.57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7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1.05万元对比,减少0.96万元,下降68.56%,下降原因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2.29万元。
4.项目支出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87万元。与上年4.00万元对比,减少2.13万元,下降113.90%,增减变化原因为鹤庆县红十字会 2022年公益性卫生救护培训项目预算数压缩为2万元和年底财政未全部拨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鹤庆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90077.32元,其中,流动资产90077.32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94788.63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11.3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鹤庆县红十字会为中共鹤庆县委管理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鹤庆县红十字会认真贯彻落实“人道博爱奉献”的工作方针,结合红会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履行红会的各项社会职能。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省州红会的中心任务,确定县红会的具体工作和任务,开展红会理论政策的研究;依照国家法律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红十字会各项社会职能,贯彻落实上级红会的各项决议,开展红会各项业务工作。按照《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研究制定适合我县红会实际的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研究制定红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红会资产的管理和红十字会会费的收缴、管理和审计审查工作,负责捐赠款物的收取分配和管理,制定全县红会组织的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县民众组织公益性卫生救护培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红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22年预算申报金额为77.71万元,对应项目为工资和福利支出72.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5万元;项目预算申报2.00万元。
(具体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公开13)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鹤庆县红十字会按要求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纳入2022年预算管理的项目有1个,即公益性卫生救护培训项目,项目负责人按要求编报了绩效目标,其中重点支出项目编报绩效目标的比例为100%。目标为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益性卫生救护培训2023人次。
(具体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4)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鹤庆县红十字会2022年缴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其中: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资本性支出: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