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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作者:  编辑:华坪县  日期:2025-10-24  点击率:13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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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72301376101000

 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

2.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4.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5.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6.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的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7.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8.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募捐款物。

9.发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0.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11.完成好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生态文明)、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室。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华坪县红十字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深入开展经常性的“救援”“救助”“救护”工作。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修订完善救灾救助物资仓储管理制度和捐赠物资管理制度,管好用好救援物资,并加强与上级红十字会和辖区内一些爱心企业对接联系,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联合县应急局县地震局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与县消防大队等成员单位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落实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有效提升公众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意识。二是整合群团宣传资源,加大对“三献”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组建1支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开展6次无偿献血宣传动员活动,动员1857位无偿献血者成功献血53.54万毫升,造血干细胞捐献新增入库70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93例。三是精心组织开展“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网络筹款活动,通过召开动员会、发起爱心倡议、开通线上线下筹款通道等方式,筹款22,500.00元。四是持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五进”工作,推广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与技能。2024年到隆基公司、华新水泥、中心镇、船房乡等单位开展普及应急救护知识26场次10048人次,红十字救护员持证培训320人。五是积极动员社会资源,广泛汇聚人道力量,搭建人道服务平台,不断提高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和水平。2024年累计筹集款物2,669,800.00元。

截至2024年全县完成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56个,发展个人会员3297人。其中2024年发展红十字团体会员37家,吸纳红十字会会员1425名,发展注册志愿者187人。制定印发《华坪县红十字会关于加强会员和会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华坪县红十字会关于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及2024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华坪县红十字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会费收缴的通知》,推动全县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2024年,收缴个人会员会费14,250.00元、团体会员会费37,000.00,制定会费使用计划,用于华坪县困难人群人道救助、助学续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把志愿服务作为红十字会有效开展人道工作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新发展红十字注册志愿者35名“5.8红十字博爱周”“5.12防灾减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宣传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红十字人道理念,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以关爱“一老一小”“支部联建”“大抓落实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契机,开展红十字会相关政策宣传,加大对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了解、参与和支持红十字“三献”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1.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989,109.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109.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083.51元,下降0.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083.51元,下降0.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压减各项支出,故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989,109.90元。其中:基本支出956,788.10元,占总支出的96.71%;项目支出32,321.80元,占总支出的3.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083.51元,下降0.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8,585.11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下降,故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0,858.40元,下降25.04%,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压减经费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坪县红十字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56,788.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5,577.47元,占基本支出的91.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210.63元,占基本支出的8.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华坪县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06.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红十字事业发展项目经费32,506.80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下乡开展宣传培训,回访救助家庭的差旅费15,829.00元,印刷宣传资料印刷费7,232.80元,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等办公费支出8,445.00元,缴纳红十字会团体会费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9,109.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8,083.51元,下降0.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压减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06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3%,完成年初预算的88.93%,主要用于红十字会人员工资,养老保险缴纳,机构运转;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人员工资水平下降。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331.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65.77%。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保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人员工资水平下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7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6%,完成年初预算的95.89%。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缴纳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有限,人员工资水平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1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0.5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5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91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00元,下降0.5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1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00元,下降0.5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丽江市红十字会到我单位开展调研和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坪县红十字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10.63元,比上年增加3,461.53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部门办公设备老化,耗材废旧和维修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办公用品、办公耗材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华坪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2,485.10元,其中,流动资产7,004.81元,固定资产35,480.2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4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79.72元,流动资产减少1,369.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华坪县红十字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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