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会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理论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 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接受上级旁听。
2.会党组书记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组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3.党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第六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文件、领导讲话精神。
10.事关耿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政策以及县委要求的相关内容。
11.红十字业务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12.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认真确定学习主题,精心设计学习方案,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2.个人自学。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确定个人自学计划和内容,明确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必要书目,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
3.专题调研。坚持学思研贯通,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充分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八条 学习要求: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要保证时间和质量,每年应集中一定时间学习,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2次,每年不少于8次,可以按照有利于增强学习深度和成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每次集体学习研讨时间。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理论学习与统一思想、驾驭全局,进行科学决策、改造主观世界紧密结合起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执政能力。
3.严格学习纪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党组主要负责人请假。
4.开展调查研究,撰写理论文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活动,完成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由会党组收集、整理、总结、推广。
5.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确保完成学习篇目和内容,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第九条 管理与考核: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要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有关要求上报备案。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学习成果等内容。
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要作为党组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本制度由组织宣传监事股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