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古城区红十字会为区委领导的群团组织,为正科级,列入区级群团机构序列。其主要职能为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10、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古城区红十字会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单位金安镇三古村和七河镇共和村联系,领导班子经过多次走访了村两委班子、村民户,为两个村组经济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协调资金3万元为三古村委会、2万元为共和村委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消费扶贫,在扶贫网消费1200元。2.做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工作,结合“5.8红十字日暨红十字博爱周”,到七河镇开展了以“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总计向市民发放了《地震来了怎么办》、《防震避震常识》、《在地震中保护自己》、《家庭急救》、《无偿献血知识》、《防艾手册》、《造干细胞捐献》等宣传手册500余份和科普宣传环保袋500余个。通过普及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倡导科学防震避震方法,倡导和推动人民群众牢固树立防震减灾的底线思维、地震灾害风险意识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互救能力。3.持续提升安全感满意度。到创文挂联小区龙泉花园二期开展入户宣传,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内容,营造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使每一个人都能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4.开展人道救助,助学帮扶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区红十字会通过多方筹措,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支持,将价值10.11万元的药品物资,发放到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手中,受益人数达7600人次,四月份组织七河完小、开南漾西完小开展“爱眼护眼”活动,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爱。二是开展人道救助,助学帮扶工作。结合红十字会职能职责,把红十字人道救助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对辖区内6户大病困难户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发放了1.86万元的人道救助金,2023年为古城区38名困难家庭学子发放了每人3000元助学补贴,共计11.4万元,帮助他们踏上人生的新征程。5.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助能力。按照培训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要求,年初结合“地震第一响应人”培训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应急救护普及培训,把握各个宣传节点,如“5·8 世界红十字日”和“红十字博爱周”“6.14献血者日”等,进社区开展了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宣传活动,截止10月20日共开展普及培训22期,参训人数10970人,开展培训持证救护员673人,并发放应急救护宣传材料10000余份。在古城区流动人口密集场所安放了价值9.69万元的14台AED(自动体外除颤仪),年内成立了一支古城区赈济救援队并完成了初级培训。6.积极参与和推动“三献”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界群众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等各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四次,截止目前,年内城区范围共有412人参与无偿献血活动,采血量达114700毫升;全年累计采样入库造血干细胞65人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123人。看望慰问遗体捐献家属,并送去了人道关怀慰问金4000元。7.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红十字会资源动员能力、适应互联网时代发展趋势,推动形成“互联网+公益”新常态,不断创新资源动员模式,我们广泛动员人道力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主动与公益组织、社会爱心人士联系,广泛进行宣传筹资工作,组织开展“5·8人道公益日”、“9·9公益日”公益筹款活动,完成线上筹款10.06万元,线下筹款69万元。6月份已向财政、税务申报2023-2025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8.区红十字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有关决策部署,始终把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放在首要位置,贯穿红十字会工作始终,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全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平时舆论引导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区红十字会已开始使用中国红十字会财务管理系统管理捐赠款物,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大额资金安排和使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筹资财务股、赈济救护股。
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1.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848193.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553.79元,占总收入的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40.00元,占总收入的0.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1231.07元,下降16.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9631.07元,下降16.6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600.00元,下降71.4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848395.38元。其中:基本支出784642.05元,占总支出的92.49%;项目支出63753.33元,占总支出的7.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9700.59元,下降16.6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4066.76元,下降20.64%;项目支出增加34366.17元,增长116.9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减少0.00元,下降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4642.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7906.26元,占基本支出的92.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735.79元,占基本支出的7.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753.33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553.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相比减少169631.07元,下降16.68%,主要原因是调出一人、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1799.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4%。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开支、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及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开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16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部分的经费开支及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5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其中住房公积金56592.00元、购房补贴为2,64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894.20元,比上年减少12451.20元,下降18.22%,主要原因是比2022年退休1人,调走1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1844.72元,其中,流动资产27973.87元,固定资产13870.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15.6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7163.76元,固定资产减少175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丽江市古城区红十字会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各级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政资金拨给预算单位的过程。其资金来源一般为本级政府财政收入,一般用于公共事业(教育、卫生、交通、市政、科研、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等)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4.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某些与自身正常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其他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固定资产租赁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各种杂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