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采购管理
摘要:
引题:
关键字:
凤庆县红十字会捐赠资金采购管理
使用捐赠资金进行物资采购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凤庆县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标准执行:
单批次采购物资价值在5000元(含)以下的,由业务股室、县红会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拟定采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自行组织采购;
单批次采购物资价值在5000元以上、10 万元(含)以下的,需先将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如询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时间、采购标准及数量等信息报执委会研究确定,再由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单位内控制度组织三方询价,填写《凤庆县红十字会采购内控审批表》,报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实施采购;
单批次采购物资价值在10万元以上、60万元(含)以下的,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招标机构组织询价或谈判,确定供应商后签订采购合同;
单批次采购物资价值在60万元以上的,按要求统一进入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
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品(如办公设备、通用物资等),必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采购,严禁规避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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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凤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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