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树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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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树新风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顺利实施,提升全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近日,县红十字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条例》学习活动。
梁忠副会长组织大家就《条例》中的“倡导、鼓励与禁止”“保障与监督”“法律与责任”进行学习、探讨。大家坐在一起学政策、谈体会,摘录《条例》“金句”,进一步坚定信仰,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通过此次对《条例》开展学习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富宁文明城市建设增添动力。
作者:富宁县红十字会
编辑:富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