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红十字会拨款通知书
编号 |
(2023)1-9号 |
收款单位 |
富民县红十字会 |
定向用途 |
2023年“博爱昆明·绿美春城”子计划 |
拨款方式 |
银行汇款 |
拨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柒万陆仟陆佰陆拾壹元肆角柒分 小写:¥76661.47 |
收款账户信息 |
户名:富民县红十字会 账号:24019101040020971 开户行:农行富民县支行 |
资金来源 |
募捐款 |
承办部门 |
赈济救护部 |
执行要求: 一、本次项目按照经费预算执行。 二、财务反馈要求(复印件); (一)财务凭证:整套财务报销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记账凭证、报销单、经费申请、发票(包括救助签领表、劳务费、志愿者补贴签领表等)、支付凭证(银行回单),其他报销必要附件。白条、往来款收据不作为支出凭证。 (二)物资采购类:采购计划会议纪要、确定中标单位会议纪要、采购合同、出入库、验收单、分配计划(救助人员名单汇总表)、物资回执、受益人签领表。如果采购渠道单一无法进行三方报价,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三)救助类:救助(助学)申请表、分配计划(汇总表)、转账回执或签领表。 (四)志愿服务类:志愿服务签到表、志愿者保险发票及购买明细、志愿服务活动通知、方案、总结。 (五)培训类:培训通知、方案和总结各一份。培训签到表、师资费签表、食宿、会议室费用明细。 三、宣传情况 活动现场照片每个县不低于3张,要求红十字标志清晰,禁止让受助人现金或装有现金的信封进行拍照。 四、执行报告 请收到首款后上报项目具体预算,并按照预算行,执行完毕上报中期报告后拨付剩余尾款。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重大方案计整、预算变更等情况需要上报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省中心书面回复方可变更执行。 五、执行材料反馈 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反馈项目执行材料。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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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贵 电话:0871-63100157 邮箱km_redcross@126.com |